光伏产业投资:如何迈入产业集群良性循环
添加时间:2023-09-13 点击次数:298
《方案》提出六大举措,分别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稳住外贸基本盘,提升行业开放合作水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供给水平;保持产业链供应链顺畅,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优化完善产业政策环境,促进产业经济平稳运行。在光伏领域,具体措施如下:
1、培育壮大新增长点:智能光伏。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2、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4、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5、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6、在金融层面,《方案》要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业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券等融资工具。推动各地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水平。组织各地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制定精准匹配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融合发展、快速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国家光伏产业布局、围绕光伏技术发展、建设方向、金融支持等出台支持和规范性文件,吸引外资和民间投资加入,加快建立智能光伏产业生态。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2022年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合力。发挥光伏产业充分竞争、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支持设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的精准支持力度。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多地加入,各展所长
清科创业(01945.HK)旗下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3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地图》显示,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华东、西北、华北等地光伏开发集中。2022年,河北省取代山东省,成为全年累计新增装机规模首位,山东省次之,第三名河南省位置保持不变。从光伏产业链企业分布看,广东和江苏高度集聚,其次是山东、浙江、四川等地;光伏产业园区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青海等地。
2023年4月出台《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设立方案》,该基金重点支持西安市、区国有平台和行业头部机构围绕六大支柱产业领域发起设立的支柱产业专项基金,其中包含太阳能光伏、氢能、增材制造等19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上下游重点项目投资需求,通过股权直投、产业并购以及与链主企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
2022年7月山东印发的《山东省海上光伏建设工程行动方案》中,要求加快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建设,积极稳妥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发展,打造技术先进、生态友好、智慧融合的“环渤海、沿黄海”双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2022年5月湖北出台的《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一批光伏+农业(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项目。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2022年1月河北出台的《河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引领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光伏、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文件提及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包含高效光伏设备。支持钝化发射极及背局域接触(PERC)、新型薄膜、异质结、钙钛矿等新型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光伏优势产能“走出去”,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拓国际应用市场。
《规划》要求强化产业基金支持,充分利用河北省现有各类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研究股权投资与制造业发展的新模式、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模式等基金投入方式。促进政府基金与市场基金协调互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加大对制造业创链锻链补链延链、产业基础再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等股权投资机构作用,支持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入实施“蝶变计划”,瞄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证券交易市场,聚焦企业上市前期培育,以资本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高市值上市企业。
此外,北京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广州发布《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探索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青海发布《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优化光伏制造产业链,扩大多晶硅、单晶硅产能规模,聚焦太阳能组件制造核心技术突破和生产工艺优化,持续提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竞争力。
近些年在光伏产业利好政策较为密集,赛道火热,但也出现了产能过剩的声音。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都有可能出现波动,需要引起关注。但从长期角度来看,赛道所在的产业集群如何形成整体良性循环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