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领域,中国还将继续与更多国家合作
添加时间:2024-10-30 点击次数:760
数字经济,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
中国是数字经济应用创新最为集中的经济体,是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利的条件。
今年6月,中德签署《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的算力基础设施沿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通过“数字经济”这条脉络,中国与全世界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
那么,该如何理解“外向型数字经济”这个概念?我国又该怎样大力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本文为您一一详述。
以内促外、内外协同
加快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
魏颖 禄凯 郭明军 邱尔丽
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筑全球数字竞争新优势的关键力量。围绕数字经济开展双多边国际合作、加快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既是促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外向型数字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关键举措。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全球数字竞争格局等角度看,大力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势在必行。
从时代背景看,外向型数字经济是应对全球数字化浪潮的必然选择。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随着数字全球化加速演进,各国之间数字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数字技术交流、数据跨境服务、对外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外向型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应用创新最为集中的经济体,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加快构建高质量的外向型数字经济体系,是我国把握数字全球化历史机遇的必然选择。
从发展趋势看,外向型数字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纵深发展的必经阶段。
数据的高流动性、高渗透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外向型的基本特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不仅体现在本国之内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水平的显著增强,也体现在全球范围内数字化影响力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全球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赋能全球数字产业化发展。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可以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高效配置生产资源,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是实现我国数字经济跨界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的关键之策,有助于构建数字经济时代“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从全球竞争看,外向型数字经济是重构国际数字治理体系的必备要素。
只有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进程与规则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有助于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国际合作制度和高效运转平台。通过积极分享先进数字技术与经验,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助力合作伙伴增强数字创新能力,有助于扩大国际合作“朋友圈”,与各国合作伙伴共同构建繁荣发展的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通过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活动,不断提升在全球数字规则框架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有利于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有利于构筑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外向型数字经济是数字全球化背景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动力,促进全球数据要素合理配置和国际分工,实现更广泛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开放互联、高效绿色的新经济形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结构不断优化、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大力发展外向型数字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内在动力、内生能力显著增强。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动能强劲,数字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优势明显。数字经济规模从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53.9万亿元,11年间扩张4.8倍,仅次于美国。数字基础设施全球领先,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5G网络,全国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支持IPv6,光纤宽带网络技术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千兆网络服务形成覆盖超5亿户家庭的能力,算力总规模达到230EFLOPS,稳居全球第二。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工业和服务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代表全球智能制造和数字化最高水平的“灯塔工厂”总数位居世界第一。数字产业化取得显著进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异军突起,数据资源开发能力持续增强,新业态新模式日新月异,数据要素活力惊喜迸发。
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进入新阶段,合作机制、合作基础日益牢固。
政策协同方面,《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积极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合作环境,我国与14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数字贸易方面,截至2023年,我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3666亿美元,同比增长3.5%,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保持旺盛发展势头。合作平台方面,我国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5G大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会议,积极搭建数字领域国际开放合作平台,推动数字企业国际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基础设施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国建设了超190套跨境陆缆系统,为全球合作伙伴建设5G基站、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数字支付系统在“一带一路”国家得到广泛应用,极大提升了国际贸易支付便捷度。
为加快当前,我国外向型数字经济发展存在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慢、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完善、国际话语权需提升等问题,亟需坚持“以内促外、内外协同”原则,围绕国际规则、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先立后破、找准突破点,打造立足中国、联通世界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模式,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数字命运共同体,以外向型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开展互惠互利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政策层面的深入对话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依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构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推动数字化转型、数据空间、电子商务等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研究制定。以对德合作为突破点,积极推动落实《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发挥“中德数据政策法规交流”对话机制、中欧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德双方在数据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共对话、相互理解和信息交流,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深化与欧盟等国家的数字互信机制。
加速数字基础设施出海。
依托已建设的跨境陆缆和多条国际海缆,助力提升全球数字互联互通水平和数字化建设能力。鼓励我国企业抢抓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面向全球提供数字服务。以云计算、移动支付等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数字服务出海,为各国搭建普惠高效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依托“东数西算”工程、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积极推动算力基础设施沿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布局,促进全球算力设施互联互通,面向全球提供算力服务。积极开展跨境算力贸易合作,面向中亚、西亚、中东以及南亚、东南亚等地提供算力供给服务、发展跨境算力贸易合作,为跨行业、跨地域数据要素共享流通、开发利用提供算力支撑。
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产学研优势资源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提升集成电路、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发展水平,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融合创新,提升全球数字技术领域竞争力。促进隐私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数据脱敏、数据沙箱等技术共享交流,借鉴欧盟数据空间“数据连接器”技术、“双认证”模式、“多主体、分角色”发展生态,推动构建可信数据空间国际合作。加强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技术合作与创新应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开展数据跨境项目试点。
支持上海、海南、深圳、重庆等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或自贸港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依据双边和多边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数据出境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实际场景拟定低风险数据出境目录,优先支持工业、金融、汽车、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服务外包等产业或场景数据高效跨境流动,构建完善以分类分级为基础、负面清单为主导、一般数据清单为补充的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机制。建立基于信用管理的数据出境企业“白名单”制度,将具有较强合规能力的大型数字企业、制造企业及公共数据平台等优先纳入“白名单”,促进数据跨境便捷化。探索发展离岸数据业务,大力发展境外数据业务和离岸数据服务外包产业。
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
培育壮大一批新型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依托数据领域国家级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加强与国际数字化协会组织的深度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探索组建数据领域国家级对外合作组织。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加强数据领域交流合作,不定期举办数据领域中小企业对话会,搭建中小企业信息交流、案例分享平台,便利中小企业知晓政策、获取资源,持续提高中小企业在数字经济中的贸易和投资机会。不断深化拓展“丝路电商”伙伴关系,挖掘伙伴国间的贸易潜力,支持平台企业积极“走出去”,为全球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