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各地政府都要加入资本招商了
添加时间:2024-08-01 点击次数:552
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资模式,即将迎来新变化。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要求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这意味着,在各地招商引资中,“税收优惠”式、“奖补”式招商引资模式走到了尽头。
今年1月24-25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在介绍2024年工作重点时指出,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严禁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参与配合违规招商引资,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在此前传统的“税收奖补”招商模式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对项目的甄别能力,盲目追求优惠条件,为吸引企业提供过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没能“招龙引凤”,反倒让投机的“候鸟企业”抓住了机会。这些“候鸟企业”通常以获取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为目的,将项目短期搬迁到当地,一些平台经济项目甚至可以轻易迁往享受更多优惠政策的地方,这使地方政府不得不持续不停地给予企业优惠以留住其经济贡献。
“强扭的瓜不甜”,“用钱买”项目并非长久之计。“候鸟企业”有时能为地方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短期效应,但难以助力经济的长远发展,对地方经济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风险。一旦搬离,地方政府为吸引这些企业所提供的大量资源也就打了水漂。同时,地方如果过度关注“候鸟企业”,可能忽视本地企业的发展需求,间接导致本地企业发展受阻。一些企业在招商过程中抬高价格,还有的通过虚假宣传“空手套白狼”,同样给地方造成了损失和困扰。
在此背景之下,资本招商模式逐渐兴起,更为契合招商引资的实践。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地将财政补贴转变为资本招商。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基金,并设定相关条件,吸引投资项目进入当地发展,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引进优质产业项目。
而在8月1日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可以预见,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将越来越多地采用“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模式。
简单地来说,“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即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产业引导基金等入股企业,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以此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对当地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资本招商相比传统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等,最大优势就是精准和高效。通过发挥政府主导资金的作用开展资本招商,一方面解决了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另一方面解决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难点。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在实际运作中,招商的难处是找到好的企业,投资的难处是找到好的项目。而投资与招商同步的“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新模式,却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让更多资金精准投向产业转型、撬动双招双引。
基金招商的核心内涵包括,成立产业(引导)基金,物色一家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和并购对这家龙头企业形成影响力乃至控制力,龙头企业产生产业链虹吸效应,产业基金又围绕龙头GP和龙头企业投资并购形成基金集群和产业集群,兴起一个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活跃一片城市经济,即一只产业基金,一个龙头企业,一个支柱产业集群,一方城市经济。这里面还有民资和国资如何相互借力、打配合。
通过解读各地的“资本招商”打法,我们都发现,引导基金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也说明,在8月1日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的引导基金设立可能会出现新的高潮。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强化引导基金的调节效应来实现招商引资的功能。在此“资本招商”模式下,创投机构发挥发现产业价值的角色,强化事前研究,加强投后服务。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基金撬动大量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也为大量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帮助,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已经有地方政府意识到了股权投资机构在招商引资中的重要性——今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各地要将招引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纳入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市场化招引力度,吸引境内外头部机构来鄂落地,对招引头部机构有重大贡献的管理人核心团队(高管)、中介机构、行业商协会,所在地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2023年以来,引导基金迈入千亿时代,新成立的千亿级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亿元(包括计划管理规模)。多地纷纷通过对现有存量优化整合或新设立的方式,成立了大型综合性母基金,推动培育大规模、多层级、市场化的基金集群。
在此背景之下,各地越来越强调投资与招商的联动,基金的资源导入、价值发现功能被异常重视。
在股权财政时代,各地在运用母基金推动资本招商方面,已经在实践中不断推出更具有效率的新模式、新方法。政府推动产业投资的逻辑从扶持单一的国资投资平台、单一基金,向推动打造基金群“航母舰队”转变。
为了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地方政府近年间在持续完善“投行思维”,充分运作人才、产业、资本等要素,优化绩效考核、基金激励与尽职免责,逐渐提高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并降低返投要求等方面不断努力,这都是专业化、市场化的趋势体现。
“千亿时代”下,千亿基金群也出现了更加细分专业的“进化”趋势。除综合性、全周期的千亿基金群外,也出现了只是针对某一个细分产业领域的千亿基金群,如深圳组建千亿人工智能基金群,重庆组建千亿空天信息产业基金群。
可见,未来全国各地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的“基金矩阵”会陆续涌现,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千亿基金群将更加有针对性。母基金研究中心期待,国内将有更多地区设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母基金,践行出更多“资本招商”的特色实践模式,真正实现“投早、投小、投科技”,激发创新创业创投活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要求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这意味着,在各地招商引资中,“税收优惠”式、“奖补”式招商引资模式走到了尽头。
今年1月24-25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在介绍2024年工作重点时指出,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严禁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参与配合违规招商引资,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在此前传统的“税收奖补”招商模式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对项目的甄别能力,盲目追求优惠条件,为吸引企业提供过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没能“招龙引凤”,反倒让投机的“候鸟企业”抓住了机会。这些“候鸟企业”通常以获取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为目的,将项目短期搬迁到当地,一些平台经济项目甚至可以轻易迁往享受更多优惠政策的地方,这使地方政府不得不持续不停地给予企业优惠以留住其经济贡献。
“强扭的瓜不甜”,“用钱买”项目并非长久之计。“候鸟企业”有时能为地方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短期效应,但难以助力经济的长远发展,对地方经济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风险。一旦搬离,地方政府为吸引这些企业所提供的大量资源也就打了水漂。同时,地方如果过度关注“候鸟企业”,可能忽视本地企业的发展需求,间接导致本地企业发展受阻。一些企业在招商过程中抬高价格,还有的通过虚假宣传“空手套白狼”,同样给地方造成了损失和困扰。
在此背景之下,资本招商模式逐渐兴起,更为契合招商引资的实践。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地将财政补贴转变为资本招商。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基金,并设定相关条件,吸引投资项目进入当地发展,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引进优质产业项目。
而在8月1日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可以预见,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将越来越多地采用“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模式。
简单地来说,“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即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产业引导基金等入股企业,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以此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对当地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资本招商相比传统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等,最大优势就是精准和高效。通过发挥政府主导资金的作用开展资本招商,一方面解决了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另一方面解决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难点。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在实际运作中,招商的难处是找到好的企业,投资的难处是找到好的项目。而投资与招商同步的“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新模式,却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让更多资金精准投向产业转型、撬动双招双引。
基金招商的核心内涵包括,成立产业(引导)基金,物色一家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和并购对这家龙头企业形成影响力乃至控制力,龙头企业产生产业链虹吸效应,产业基金又围绕龙头GP和龙头企业投资并购形成基金集群和产业集群,兴起一个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活跃一片城市经济,即一只产业基金,一个龙头企业,一个支柱产业集群,一方城市经济。这里面还有民资和国资如何相互借力、打配合。
通过解读各地的“资本招商”打法,我们都发现,引导基金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也说明,在8月1日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的引导基金设立可能会出现新的高潮。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强化引导基金的调节效应来实现招商引资的功能。在此“资本招商”模式下,创投机构发挥发现产业价值的角色,强化事前研究,加强投后服务。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基金撬动大量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也为大量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帮助,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已经有地方政府意识到了股权投资机构在招商引资中的重要性——今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各地要将招引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纳入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市场化招引力度,吸引境内外头部机构来鄂落地,对招引头部机构有重大贡献的管理人核心团队(高管)、中介机构、行业商协会,所在地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2023年以来,引导基金迈入千亿时代,新成立的千亿级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亿元(包括计划管理规模)。多地纷纷通过对现有存量优化整合或新设立的方式,成立了大型综合性母基金,推动培育大规模、多层级、市场化的基金集群。
在此背景之下,各地越来越强调投资与招商的联动,基金的资源导入、价值发现功能被异常重视。
在股权财政时代,各地在运用母基金推动资本招商方面,已经在实践中不断推出更具有效率的新模式、新方法。政府推动产业投资的逻辑从扶持单一的国资投资平台、单一基金,向推动打造基金群“航母舰队”转变。
为了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地方政府近年间在持续完善“投行思维”,充分运作人才、产业、资本等要素,优化绩效考核、基金激励与尽职免责,逐渐提高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并降低返投要求等方面不断努力,这都是专业化、市场化的趋势体现。
“千亿时代”下,千亿基金群也出现了更加细分专业的“进化”趋势。除综合性、全周期的千亿基金群外,也出现了只是针对某一个细分产业领域的千亿基金群,如深圳组建千亿人工智能基金群,重庆组建千亿空天信息产业基金群。
可见,未来全国各地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的“基金矩阵”会陆续涌现,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千亿基金群将更加有针对性。母基金研究中心期待,国内将有更多地区设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母基金,践行出更多“资本招商”的特色实践模式,真正实现“投早、投小、投科技”,激发创新创业创投活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