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逻辑与路径

添加时间:2023-11-02 点击次数:323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科学完整地战略部署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科技强国建设开启了历史新阶段。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我国进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第十四次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及企业的角色定位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利用新型创新范式、组织模式、产业生态、创新人才和创新要素,健全和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成为遵循历史逻辑、发展逻辑和理论逻辑,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必然选择。一、科技强国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开启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日益走向现代化建设全局核心地位,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国家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强国建设和国家创新体系开启全新阶段。我国在2012年的34名上升至2022年的11名,超越法国、日本、以色列等科技强国。2022年全国的研发经费总投入达到30870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研发投入强度首次突破2.5%,研发人员总量保持在世界首位。

基础研究和科学突破方面,2019—2022年间,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连续四年超过6%,增速超过同期全国研发投入,2022年达到1951亿元新高。化学、物理、生物、材料等基础学科实现整体进阶,量子信息、脑科学、干细胞、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诸多前沿领域取得重要原创性突破。
技术创新方面,多项“卡脖子”问题得到解决,逐渐掌握深海、深空、深地、深蓝等领域的科技制高点与话语权,高性能装备、微纳卫星、量子传输、质子治疗、智能机器人、激光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在过去五年持续稳定提升,2022年达到36.7%的历史新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迅速,高质量发展成果不断涌现。
科技强国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企业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组成主体与活力来源。数量上,我国市场主体已从2018年底的1.11亿户高速发展至2022年底的1.69亿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分别历史性地突破5000万户与1亿户。质量上,中国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榜单的数量自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居全球第一,2022年上榜的145家中国企业总营收占据总榜单的31%,首次超过美国企业的占比。2022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再次蝉联全球第一,有70015件申请,占总量的1/4以上,同比增长0.6%,以华为、OPPO、京东方、VIVO、大疆、小米为代表的中国企业位列全球前50名。
党的二十大针对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明确提出要“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这标志着科技体制改革与新型举国体制建设进入“深水区”,需要进一步深化对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和功能的认识。


二、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逻辑


(一)历史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科技体制改革与政策制定上逐步得到认可和强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指出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好地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自此,企业开始参与和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级重大项目,角色和地位逐步提升。《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2013)》进一步指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着重强调企业要全方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调整以研发加计扣除为代表的税收制度、设立针对创新创业集群的专项基金等方式,激励企业技术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角色进一步强化、功能进一步丰富、地位进一步提升。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组成部分,以及专精特新企业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者的定位,强化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中的主导性地位。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创新能力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导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企业牵头或参加的项目占比已接近80%,企业研发投入在全社会研发投入中的占比已超过3/4,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8万亿元,企业贡献其中超过80%的技术吸收。在专利方面,2022年底我国企业所拥有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已达到96.8万件,实现了28.7%的同比增长,达到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的73.1%。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相较于2012年的3.9万家,翻超10倍达到2022年的40万家,在研发投入上占全国企业的68%;中小型科技企业数量达到50万家,累计涌现了7万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新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59%。有762家中国企业已经步入全球企业研发投入2500强的行列。发展潜力上,中国独角兽企业在2022年达到368家,占全球总数的23%,相较于2021年增长74家。
回顾国家创新体系探索和建设的历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增强,创新主导的内生动力、主导能力和主导作用日益凸显,已经在事实上成为技术创新乃至科技创新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核心主体和主导者。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已经具备充分的历史积累。

(二)发展逻辑


从发展逻辑看,新发展格局下科技强国建设正面临国际科技竞争和外部遏制打压与内在高质量发展的双重压力。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不但是培育实现科技强国目标有力主体的内在需求,也是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建设主体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在于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的“题眼”在于加强企业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骨干企业的科技创新主导地位。这一范式转变的关键在于企业的地位与职能从“主体”提升至“主导”,企业参与创新体系建设的范围从“技术创新”扩大到“科技创新”。

一方面,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需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导地位。虽然经过数十年发展,企业已经成为研发投入的主要贡献者,但在科技创新活动的话语权上却存在着明显缺位。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计划主导特征,创新资源分配倾向于国家实验室体系、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在创新需求提炼、创新方向引导、创新组织决策和创新资源分配等环节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各个主体间缺乏明确的主导和分工机制,经常陷入话语权和资源的恶性竞争,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受制于各个主体的“内耗”。企业作为产业共性需求的提出者与“卡脖子”技术突破的核心参与者,熟悉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能有效链接用户和生产者,具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内生动力,能发挥市场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适合在政府的激励和监督下承担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导性角色。
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需要将企业参与创新活动的内涵范围从“技术创新”拓展深化为“科技创新”。这一变化既符合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发展要求,也贴合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以往我国的创新体系主要关注试验开发和以应用型创新为主的技术创新,对于推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缺乏足够重视。从“后发追赶”向“创新引领”的转型关键在于提升基础研究能力、解决前沿科学问题。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也日益依赖深度的交叉融合,底层学科和技术的通用性和可延展性不断加强,更使得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需要从源头统筹科学与技术的融合发展。
实践中,以科技领军企业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众多基础研究项目的主要资助者和组织者。这体现我国企业逐步具备了提升基础研究水平的意识和能力,认识到基础研究对于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和企业发展第二曲线的重要性。企业在为基础研究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有动力也有能力基于产业创新场景实践和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形成企业、高校院所等多元主体“同题共答”的良性生态。

(三)理论逻辑


科技创新理论发展演变的一条关键主线是企业作为科技创新核心主体角色和主导地位的明确与强化。“创新理论之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指出,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破坏”,而创新及其成果的进一步传播均最适合由企业来完成,企业和企业家共同在推动社会发展和产业进步中发挥中坚作用。新熊彼特增长理论认为,企业和企业家是创新活动的核心主体,创新本质上是企业和企业家出于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投资并开发新知识与新技术的活动,是实现推动经济发展的微观动力。

弗里曼(Freeman)所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经典理论也肯定了企业扮演的关键主导角色。该理论充分肯定了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组织优势,指出国家通过适当的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进行激励和调控,而具体创新活动应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从价值链的理论视角,企业同时具备着价值供给与需求提出的双重职责,能够更顺畅地打通科学技术与创新的循环。


三、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新型建设目标:瞄准国家战略需求


进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升阶为“世界科技强国”与“创新型国家前列”,需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发展思想,强化国家重大战略问题、目标和任务导向,发挥中央科技委、科技部作为新型举国体制和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优势,持续优化我国科技结构,建制化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协同,打造国家科技创新公地,提升国家公共科技能力。强化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企业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地位。激励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骨干企业加强企业创新治理机制创新,支持其引领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契约精神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国企民企优势互补、产学研深度融合、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国家创新体系。

(二)新型创新范式:重视场景驱动的创新


场景驱动的创新既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更有助于以重大场景需求反哺科学问题提出、牵引原创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开辟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企业是场景创新的核心主体,能够围绕国家和产业发展重大场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主体提高场景问题凝练、任务分解和技术攻关的效能,使得创新成果能够紧密贴合、直接服务于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升企业主导的国家创新体系效能,需要突破传统的单点突破和线性创新思维,支持企业参与科学探索、国家安全、产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场景建构与场景任务分解、任务承认,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和多重创新要素融通,将创新成果的产出模式从传统的“自上而下命令传导”转变为基于场景化问题和场景化任务需求的“自下而上自然涌现”,全面提升创新体系的活力与效能。

(三)新型组织模式: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


在创新活动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具体组织模式上,需要从系统观迈向体系观,更加重视有组织的科研,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通过牵头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和产业贯通联合体,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之间的体系化协同能力与协同成效。针对具有战略意义的具体关键科学问题和产业共性创新需求,以科技强国使命为驱动、整合式创新理论为指导,应用有组织的科研和创新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以重大研发和应用场景、重大专项、重大平台牵引协同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科研机构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创新联合体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企业,尤其是科技领军企业“出题者”“答题者”和“阅卷人”的多重角色,聚焦国家重大需求,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之间的壁垒并促进交叉领域研究,打通从“科技强—企业强—产业强—国家强”的发展通道,真正实现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最大程度释放新型举国体制整合党的领导、有为政府、有力主体、有效市场和人民参与的制度优势。

(四)新型产业形态: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领军企业是科技强国建设的领头羊,但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需要发挥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生力军和新动能新优势培育的灵活优势。科技和产业政策要突破原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之间的对立思维,从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伙伴关系的视角出发,营造平等互助的创新氛围,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骨干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间优势资源融合互补、异质性知识共享和价值共创共赢。通过产业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其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链长优势,构建支撑融通创新的产业平台、共创场景;“专精特新”企业发挥在细分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以战略敏捷性和创新活力参与到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链和供应链中,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韧性发展。

(五)新型创新人才:产教融合培养“两型”人才


创新引领的根本在于人才引领,我国正在从人口红利迈向人才红利,发挥人才引领的关键在于培育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要求、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新需求的战略型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即“两型”人才)。加强企业主导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科技强国建设中长期目标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去看待教育、科技和人才。以政策链为抓手,支持企业通过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多种方式,以及学术导师+产业导师的“双师”制,参与人才引进、培育、使用、留任和成长的全过程,发挥高校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主力军、应用基础研究生力军的优势,以及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支持和人才使用、引进、成长的场景优势,推进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围绕产业链深度融合。以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真实场景、真实科技创新需求问题为牵引,突破以高校主导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校企衔接不畅、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等瓶颈,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和企业人才使用与成长体系的深度融合,实现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协同发展。持续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能力卓越、敢当时代大任的“两型”人才,为科技强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六)新型创新要素:释放数字要素倍增效应


创新引领发展,数字加速创新。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亟须重视数字要素的倍增效应,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丰富应用场景和海量数据对加强企业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优势。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广域渗透、要素重构的颠覆性优势正在释放,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也需要拥抱数字经济挑战和机遇,充分发挥数字要素在推动多元主体和多种创新资源跨企业边界、跨行业、跨区域乃至跨国高效流动互补、优化创新组织模式、加速创新成果场景化应用中的放大、叠加和倍增效应。一方面要培育数字产业化领军企业,加快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关键数字技术突破,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助力决策精准化、认知共识化、激励评价个性化。另一方面要发挥产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长优势,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领军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动态能力,以平台化、数字化、生态化、场景化的思维提升国家创新体系内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的实时性和连通性,形成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良性循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速开辟科技创新的新领域新赛道,培育国家发展新动能和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