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 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添加时间:2023-09-05 点击次数:254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纵览全球发展大势,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代表的区域经济增长极,长期扮演着科技创新引擎的角色,对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因此,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锚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总体目标,加快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
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中,“自立”的核心要义在于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自强”的核心要义在于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
多措并举加快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的区域创新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区域创新同质化竞争现象还较为普遍;部分区域出现创新要素配置“虹吸”或过度极化的现象;一些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功能承载区的建设导向尚不够明晰;缺乏量质并重的区域创新评价机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区域创新水平和能力难以适应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要求。为此,未来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发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核心主体,具备较强的多元性和层次性。立足新发展阶段,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视角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系统化布局。
一是把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的核心要位,通过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有序提升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特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发展水平,进而塑造一批在不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战略支点,不断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是重点关注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及其优势领域(如: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对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意义,加大力度引导更多优质创新资源要素向中西部地区汇入,并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上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三是在城市群、都市圈层面构建关联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和发展更多不同创新主体参与的价值共创型创新联合体,集各家所长完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建设制造强国、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实现这一目标,区域空间无疑是核心落脚点,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双向融通水平。
一是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为先导,在城市群、都市圈层面构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中试生产—产业化”的产业链创新链共生发展生态,并在这一区域内探索布局“‘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的模式,推进城际间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化的同频共振。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优势地区,特别是一些拥有深厚制造业底蕴、在全球产业分工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城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其在优势领域兼顾规模扩容和技术迭代,建设更具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创新载体,进而形成一批具备全球影响力的“制造+创新”重镇。
首先,各地区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部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具备鲜明本地化特色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体系,推动校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展开产学研深度合作,通过塑造“教育—产业—科技”三位一体的融通互动机制,提升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其次,各地区应着力塑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全过程人才服务体系,既要高标准建设创新载体和人才社区,为创新型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优质保障,又要因地制宜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实行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人才评价、人才激励制度,为创新型人才提供广阔多元的成长空间。最后,积极推动区域人才共育共享和自由流动,建构证照互认、择业互荐、服务互通的区域人才一体化政策服务体系。
在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构建过程中,有必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基于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搭建“数据互联+协同计算+精准施策+动态评价”的智能化全景治理框架。
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必须以更为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一是全面提升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创新枢纽作用,探索布局更多以“我”为主的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工程,同时加快将中关村科学城、张江科学城、深圳高新区等高水平创新功能承载区建设成为全球顶尖的科技园区。
二是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依托“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创新高地体系,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探索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并围绕科技园区、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科技人文交流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高水平共建展开更为紧密的合作。
三是着力培育“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创新生态。
一
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中,“自立”的核心要义在于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自强”的核心要义在于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
-
一方面,在“自立”维度,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前沿的复杂程度持续攀升,为了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既要推进由高水平创新主体主导的深耕细作式创新,又要推进在都市圈、城市群乃至更大区域层面产业链创新链共构的协同联动式创新,这些都需要有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予以支撑和驱动。
- 另一方面,在“自强”维度,塑造核心竞争力必须聚焦信息、能源、航天、生物等不同科技赛道上的关键核心技术,为此需要推进创新资源要素的高效集聚,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创新资源要素的优势互补,在尊重不同地区差异化禀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塑造创新特色、提升创新效能,这些都必须在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下才能顺利开展。
二
多措并举加快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的区域创新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区域创新同质化竞争现象还较为普遍;部分区域出现创新要素配置“虹吸”或过度极化的现象;一些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功能承载区的建设导向尚不够明晰;缺乏量质并重的区域创新评价机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区域创新水平和能力难以适应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要求。为此,未来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发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01
统筹区域之间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核心主体,具备较强的多元性和层次性。立足新发展阶段,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视角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系统化布局。
一是把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的核心要位,通过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有序提升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特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发展水平,进而塑造一批在不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战略支点,不断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是重点关注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及其优势领域(如: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对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意义,加大力度引导更多优质创新资源要素向中西部地区汇入,并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上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三是在城市群、都市圈层面构建关联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和发展更多不同创新主体参与的价值共创型创新联合体,集各家所长完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
02
提升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通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建设制造强国、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实现这一目标,区域空间无疑是核心落脚点,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双向融通水平。
一是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为先导,在城市群、都市圈层面构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中试生产—产业化”的产业链创新链共生发展生态,并在这一区域内探索布局“‘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的模式,推进城际间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化的同频共振。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优势地区,特别是一些拥有深厚制造业底蕴、在全球产业分工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城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其在优势领域兼顾规模扩容和技术迭代,建设更具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创新载体,进而形成一批具备全球影响力的“制造+创新”重镇。
03
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首先,各地区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部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具备鲜明本地化特色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体系,推动校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展开产学研深度合作,通过塑造“教育—产业—科技”三位一体的融通互动机制,提升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其次,各地区应着力塑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全过程人才服务体系,既要高标准建设创新载体和人才社区,为创新型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优质保障,又要因地制宜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实行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人才评价、人才激励制度,为创新型人才提供广阔多元的成长空间。最后,积极推动区域人才共育共享和自由流动,建构证照互认、择业互荐、服务互通的区域人才一体化政策服务体系。
04
搭建区域创新的智能化全景治理框架
在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构建过程中,有必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基于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搭建“数据互联+协同计算+精准施策+动态评价”的智能化全景治理框架。
-
一方面,探索建设区域创新智能信息大模型,有效归集人才、专利、产品、技术、企业等各级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数据,利用前沿算法进行深度挖掘,进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撑,实现区域创新资源要素“产生即归集,归集即计算,计算即生效”的智能化治理生态,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推进数据开放共享,驱动这些资源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按需集成、高效配置。
- 另一方面,利用大模型建立量质并重的区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在关注发明专利授权量、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数量等创新规模指标的同时,利用前沿算法对能够衡量人才红利、创新复杂度、产业链创新链韧性等创新质量的指标进行开发和测算,基于此对区域内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链创新链的长板弱项展开科学、客观的动态评价。
05
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构建高质量区域创新体系,必须以更为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一是全面提升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创新枢纽作用,探索布局更多以“我”为主的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工程,同时加快将中关村科学城、张江科学城、深圳高新区等高水平创新功能承载区建设成为全球顶尖的科技园区。
二是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依托“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创新高地体系,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探索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并围绕科技园区、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科技人文交流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高水平共建展开更为紧密的合作。
三是着力培育“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创新生态。
-
一方面,以更大力度推进全球创新资源要素持续汇聚,支持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的设立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国内创新主体面向全球引进具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验的高层次人才;
- 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国内创新主体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并以此为契机培育更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在不同创新强国和地区拥有“技术前哨”的世界一流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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