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添加时间:2023-05-10 点击次数:20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新发展格局的产业基础”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北京产业创新“体系化”能力为目标,加快建设以“应用牵引、企业出题、机制答题、标准引领、项目落地”为目标的创新体系,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产业创新资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龙头企业产业创新引领带动作用,激发中小企业产业技术自主创新活力,健全企业主导产业创新的机制和模式。


应用牵引原则。建立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实践凝练形成产业创新方向的项目形成机制,通过市场需求倒逼和驱动上游企业创新,增强应用场景转化为技术需求和创新成果的能力,实现技术方向企业决定、要素配置市场决定、创新成效用户评价、创新服务政府提供的动力链条。


揭榜挂帅原则。建立让能者脱颖而出的创新选拔制度。以能够解决问题为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加开放的方式选拔有能力、有担当的创新承担者,对关键领域揭榜施行赛马机制,鼓励竞争。给予揭榜者充分信任和授权,明确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建立服务于目标实现的管理方式和资金使用制度,强化问责考核,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


开放协同原则。结合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在京津冀以及更大范围内打造产业创新体系,形成整体性规划布局,探索“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三融合。以全球视野融入国际产业创新网络,建立健全开放式、生态型创新联合体,完善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融通创新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模式。


(三)发展目标


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培优、产业筑基、机制创新搭台、中试验证加速、应用场景建设等五大工程,构建形成以“千优企业、百项筑基、十大领域重点平台”为核心的产业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在价值链高度、资源匹配精度和产品定位尖端上见成效。


——到2025年,创建500家高精尖产业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实现30项关键卡点产品突破;在10个高精尖产业领域创建5家高精尖产业创新中心、10个左右中试服务平台,培育形成市级链主企业50家左右。


——到2030年,创建1000家高精尖产业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实现100项关键卡点产品突破;在10个高精尖产业领域创建10家高精尖产业创新中心、30个左右中试服务平台,培育形成市级链主企业100家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千家企业技术中心培优工程,筑牢企业主体


依托现有千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培优工程。鼓励企业聚焦优势资源,提升中试制造、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能力,引导企业在重大前沿产业领域加强技术研发、核心知识产权储备、标准创制等创新活动。


1.加快高精尖产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企业技术中心创建过程中加大向高精尖产业倾斜,开辟高精尖产业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专门批次,引导和支持传统企业向高精尖产业转型发展。


2.加大对高精尖产业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力度。对创新能力建设成效显著、研发费用支出绝对值和相对比例高、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等关键创新指标提升较快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奖励。


3.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人才梯队建设。围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培养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标准计量等领域国际化人才。聚焦企业技术中心产品中试验证和生产环节,选拔卓越工程师传帮带“导师”,培养卓越工程师传帮带“学徒”。聚焦企业技术中心成果产业化,培养引进具备提供成果挖掘、评价、孵化、熟化、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能力的产业经理人。支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的企业核心人员纳入人才引进计划。


4.持续加强高精尖产业人才服务。以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为基础,以人才链和产业链紧密衔接为主线,按照“紧扣高精尖产业链建强人才链,一个产业链配套一个人才链,一链一方案”的思路,分批次、分梯队建好产业领军人才、关键技术攻关人才、产业经理人、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重点队伍,夯实高精尖产业发展人才要素支撑。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人才清单和管理人才清单,提升人才服务针对性。


5.培育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壮大一批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催生若干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经济附加值高、带动作用强的高精尖产业,建设符合各区发展定位的、具有广泛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各区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优先推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等国家级资质并承担国家重大任务。


(二)实施百项产业筑基工程,夯实产业链


聚焦关键产业链卡点环节,实施高精尖产业筑基工程,鼓励市场主体创新组织模式开展卡点产品攻关,补齐优势产业中的发展短板。


6.锻造链主企业。聚焦我市“2441”高精尖产业领域,确定产业链链主企业,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加强保障。定期梳理链主企业需求,一对一解决企业诉求。


7.梳理重点领域卡点产品。聚焦单体价值较高的国内空白重大整机装备,成组连线缺乏的关键短板装备,“卡脖子”程度较高的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基础软件等产品,系统研究和梳理关键产业链卡点问题,组织开展卡点攻关。


8.支持卡点产品攻关。支持链主企业制定卡点产品攻关路线图,凝练攻关产品参数、指标、产业化目标,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产品攻关。对存在多条攻关技术路线的产品,支持多家实施主体“赛马”攻关。以奖励、补贴等方式鼓励链主企业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对解决北京链主企业需求并在京津冀范围内形成的联合攻关链条予以重点支持。


9.鼓励创新产品应用。支持我市企业采购产业筑基工程创新产品,积极纳入供应配套体系并给予订单。聚焦国防、通信、信创、工控等关键领域,提升关键产品本地化生产配套能力。鼓励攻关过程中出现的创新团队新设公司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实施十大产业机制创新搭台工程,完善制度链


在十大高精尖领域建设若干重大创新载体,实施高精尖产业机制创新搭台工程。积极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机制优势,探索引入项目经理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机制,在产业创新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商业模式不清晰等需协调各方的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实施跨领域、大协作的机制创新,构建重点产业创新机制的“四梁八柱”。


10.支持重点领域“合纵”型创新联合体建设。在人形机器人、氢能装备、元宇宙等领域以龙头企业主导、纵向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构建“合纵”型生态创新联合体,突破产业链整体卡点问题,加速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迭代,提升创新效率,做优壮大产业生态。


11.支持“连横”型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对标国家战略、横向联合同一环节产业创新资源集中攻关构建“连横”型产业创新中心,支持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技术基础服务平台等持续探索并完善运行机制,支持开展中试服务、测试验证、标准认证等共性技术服务,对投资力度大、行业服务成效显著的予以支持。


12.支持“贯通”型新型创新载体建设。融合不同领域产业创新技术、实现跨产业领域集成创新构建“贯通”型创新载体,在AI+医疗、AI+工业设计、AI+建筑、AI+能源等领域跨产业集成创新资源,支持企业突破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交叉融合技术,建设一批产业公共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行业大模型。


(四)实施中试验证加速工程,补齐生态链


鼓励和支持建设一批产研中试验证平台,聚焦产业需求,深度链接高精尖设计中心,提供创新成果“工程化”“标准化”“产业化”等公共服务,培育一批产业掌握专门知识,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卓越工程师,补齐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短板,营造良好产业创新环境。


13.建设以面向产品试制为主的中试服务类中试平台。推动中试平台快速形成样品加工能力、零配件装配能力,解决产品投产可靠性、稳定性、批量化校准等问题,为产品定型提供保障。鼓励中试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对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在京内实施转化,并完成中试投产的中试平台给予补助。对发展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适当提高奖励。


14.建设创新产品持续迭代的技术优化类中试平台。支持中试平台开展工具工装、零部件、质控软硬件、标校技术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发、转化和应用,提升企业形成标准件的能力。支持中试平台技术引进和能力提升,对重大技术、设备、装置引进适度予以奖励。


15.建设以提供检测、验证为主的验证定型类中试平台。支持在工业母机、医疗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等领域建设一批优质中试平台,健全产品测量验证服务体系,提升新技术、新产品对各种环境条件的适应性,提高产品生产质量。支持中试平台为企业提供检测验证中试服务,对服务京津冀产业效果显著的中试平台视情给予补贴。


16.支持中试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引导中试平台强化专利储备,围绕高精尖产业做好专利池建设构筑有利于产业自立自强的专利壁垒。支持中试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和导航服务。


17.支持中试平台加强标准能力建设。以创建国际标准组织为目标在数字经济、新材料等领域强化标准化工作。探索标准化体系建设,在数字经济领域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资产化、城市智能化及数字安全保障等方向,加快构建形成适宜我市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


18.探索成立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良性运转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全面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各主体协同。服务在京央企释放丰富技术成果,鼓励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加强合作。


(五)实施应用场景建设工程,强化推广应用


聚焦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需求驱动和技术驱动双引擎推动产业创新。以场景验证促进技术更新和产品迭代,推动成熟产品市场化应用。强化应用场景科学规划,分区、分领域设计应用场景清单,以场景建设赋能人才引育、产业提升,为培育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19.强化技术驱动类场景设计。聚焦高精尖产业前沿技术和新产品迭代,识别一批能够解决痛点和难点问题的独特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制定技术能力清单。提供场景验证环境,开辟产业新赛道,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企业。


20.加强业务驱动类场景建设。围绕成熟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需求,鼓励各行业、各区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推出一批示范效应好、推广前景大、融合力度强的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加快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1.支持集成应用类场景建设。围绕政府重大项目需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度创新催生的大量应用场景,梳理一批解决重大应用需求的创新联合体,支持参与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建设。以场景应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


三、保障措施


22.强化区域协同。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作用,持续完善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需求,推动创新成果京津冀落地转化。重点支持十大领域重点平台卡脖子攻关成果在京转化落地,优先支持百项筑基工程在京津冀统筹实施,引导和鼓励千家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利用京津冀创新资源加速成长。


23.加大资金支持。支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和成果转化不同阶段,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对中试平台服务能力提升予以资金支持,对服务京津冀地区产业关键领域成效突出的重大平台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产业筑基工程,按照产业筑基工程实施方案给予资金奖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高精尖设计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对创新投入大、创新成效显著、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视情予以奖励;对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根据企业出资情况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区制定支持支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高精尖设计中心创新发展的奖励政策。


24.完善评估机制。将各区每千家企业中培育的国家级和市级创新平台数量(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纳入各区重点产业发展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组织专业评估机构、专家团队等对各区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工作进行服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支持排名靠前的区进一步加大对区内企业奖励支持。进一步引导各区高精尖产业向既重产业、又兼顾创新、质量、功能的方向发展。


25.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多措并举加快高精尖产业人才聚集。结合实际落实国家及本市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保障住房、车辆上牌方面的政策,加大对重大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加强百项筑基工程领军人才吸引能力,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争取绿色通道。发挥千家优秀企业技术中心人才载体作用,增强对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


26.深化场景开放。以利用技术创新能力解决痛点和难点问题为导向,紧密围绕技术能力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的匹配和互动,优化政策工具包设计,区分常态项目和应用场景,扭转以项目代替应用场景的倾向,加大应用场景支持力度,实现“给能力找场景,给场景找能力”的良性互动。对前瞻性技术应用场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新技术应用提供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