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数字经济,各地相关政策一览

添加时间:2023-03-07 点击次数:185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简述今年工作重点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是我国近年重点推进工作之一,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过去五年,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6%、7.9%,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
近年来,数字经济不断被写入政策之中,通过金融措施推动经济发展。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之一就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该文件强调,要加强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障资金投入,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数字化发展。鼓励引导资本规范参与数字中国建设,构建社会资本有效参与的投融资体系。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该文件提出,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文件强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增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功能,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
数字经济同样被写入各省的经济发展政策中,鼓励通过金融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北京
2022年11月,《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布,提出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和各类产业基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上海
2022年6月,《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鼓励创新金融支持。研究设立“数字经济新赛道培育基金”,引导企业、创投机构和相关区共同投入,投向具有潜力的初创期数字经济企业。继续实施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和相关重点产业优惠利率信贷专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及终端的投入力度。
江苏
2022年5月,《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布,鼓励省政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关键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字经济股权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数字 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 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企业发展。
广东
2022年7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在《数字产业化》一章,文件提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省级层面加大对全省数字产业相关园区的指导与支持, 鼓励各地市打造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作用,为产业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
云南
2022年4月,云南省发布《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强化金融支持。研究设立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支持体系。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黑龙江
2022年3月,黑龙江省发布《黑龙江省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各类融资需求,畅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省级现有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参股、跟投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按规定分阶段予以特殊奖励。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到,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是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时期,利用金融措施为数字经济赋能, 是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