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要申报国家级和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小伙伴看过来
添加时间:2021-08-24 点击次数:30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
北京专精特新申报,包括北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北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各区分别资金奖励10-50万。除此之外还可以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外,还可以获得“一揽子”政策扶持,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1.资金扶持
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1000万(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荣誉资质
颁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3.政策帮助
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4.政策扶持
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
5.企业人才
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
6.企业推广
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7.企业发展
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提升本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获得此荣誉(能获得此荣誉的企业代表企业的成长性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后期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领域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亿以上;
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15%;
4.拥有2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
一式三份:
l 必选项:
(1)封面(注明国家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时间等信息)。
(2)附件2: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不需胶装,单独提交,请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
(3)营业执照复印件。
l 可选项:对照一下10项可选指标(至少6项符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研发费用专门项,或提供研发费用的专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
(2)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或说明)
(3)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等)。
(4)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社保缴交证明(汇总表,税务机构机器打印)、研发人员社保缴交记录(详单)。
(5)特色称号佐证材料(工业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他,提供由颁发部门提供的官方文件)。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产品执行的标准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的证书。
(8)商标注册证书。
(9)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10)近三年内获得的省级(副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红头文件、牌匾、通知网页截图等)。
提交时间及地点: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规定时间
三、申报时间
每年7-8月份
“专精特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遴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三年期满后,企业可重新申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专精特新”企业;已确认为“专精特新”企业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及材料
从2021开始,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将采取敞口认定方式,企业每月初到月底都可以认定。要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就要专注于细分市场和创新能力强,努力做到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质量效益优等排头兵企业。
一)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时间
1.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4月23日至5月6日期间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的准备。
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者创新能力强、北京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 并可同时申请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的企业应在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提交书面认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从本次开始,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将采取敞口认定方式,企业每月初到月底进行认定。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次月中上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二)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北京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北京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北京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6.经济指标(专项条件,以下3项须符合1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一、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7.必备指标(专项条件,以下6项须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北京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企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8.其他专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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