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布局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添加时间:2021-07-29 点击次数:199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由传统制造业为主模式逐步向以创新为驱动力模式转变。在传统发展模式中,借助于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产业发展在实现规模效应最大化后,出于成本的原因将逐步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而实现区域均衡发展。以创新为驱动力的产业与传统产业发展有着不同模式,创新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原有的创新生态系统和创新基础,主要取决于创新知识的积累而非成本最小化,而创新资源集聚具有网络外部性,趋向于集中在创新人才丰富、创新基础设施完备、协同沟通机制完善的中心城市,集聚效应与区域分化就成为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的重要特征。近年来,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向中心城市快速转移集聚的现象日趋明显,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为代表的科技中心城市,不断吸引创新资源和创新人才,京沪粤三地研发投入占国家总量的30%以上,双一流高校占全国超过35%、中科院院士比例达60%以上。因此,推动国家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就需要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区域创新中心,辐射带动区域创新发展。
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发展问题。一是创新驱动型产业繁荣造成区域发展两极分化格局日益明显,即创新产业、创新资源、创新人才越来越向少数明星城市集聚,其他多数城市发展面临着创新资源流失的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加剧。二是创新发展的中心城市资源集聚,也加剧了企业用人成本高涨与员工薪酬缺乏竞争力之间的矛盾。由于创新主要取决于创新生态系统的建构,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带来的区域分化无法依赖市场进行自我调节予以解决。当前,我国正加速推动创新驱动型产业发展,区域创新发展分化趋势已经显现,应对创新产业发展引发的“集聚效应”给予重视并防范。在北京、上海、粤港澳等国际科技中心之外,尤其是中西部、东北地区等欠发达地区,遴选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对冲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引发的区域分化。
强化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若干有一定创新发展基础、具有区域辐射性质的区域中心城市,以超大规模资源投入支持其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使其创新生态系统步入“自生”发展阶段,进而辐射带动整个区域发展,实现国家创新协同发展。强化战略遴选,区域创新中心的遴选要坚持总量控制,切实防止区域无效无序竞争,不仅要考虑到创新人才、教育系统、产业基础等条件,更要考虑到区域均衡、辐射效应、公平发展等战略因素。强化需求导向,坚持面向内生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强化多元创新主体参与,明确体现地方发展定位和优势的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明确优先发展领域与产业,实施一批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政策举措。实施强有力、多元化、持续性的创新政策,在国家层面予以土地政策、创新重大基础设施、综合教育系统、城市规划、金融税收等支持;在地方层面,实施与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教育、产业治理改革,建立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区域创新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