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赤东等: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重在树标杆
添加时间:2021-07-13 点击次数:21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证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科学准确理解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的战略意义
科技领军企业是创新型企业中的佼佼者,在产业技术创新中处于领导地位,代表着在该领域中最高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国际竞争力水平,是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的骨干力量,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创新竞争并掌握话语权的代表者。 要着重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构建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提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商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加速提高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关注欧盟搜寻科技领军企业的路径
欧盟以企业研发投资额为关键指标筛选科技领军企业,并将欧盟内的创新企业代表与全球主要同行进行对比,作为服务欧盟成员国政策决策参考。 2020年欧盟发布的研发排行榜分析了2019年全球研发投资最多的2500家公司(以下简称2500强),其总部分布于43个国家,当年研发投资总额为9040亿欧元,相当于全球企业研发投资总额的90%左右。其中,前100名企业(TOP100)研发投资合计4697亿欧元,占2500强的比例高达51.9%,战略地位突出,属于以研发经费为衡量的科技创新企业中的典型领军企业。
三、从TOP100看中国科技领军企业的现状与差距
(一)中国科技领军企业呈快速发展趋势 对比2014年—2019年TOP100企业发现,中国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有三个特点:一是入榜企业数量快速增加,从2014年的4家企业增加至2019年的10家企业,国家排序中也从并列第六上升至第四位;二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快速增加,2014年—2019年进入TOP100的中国企业研发投资额平均由24.7亿欧元提升至40.9亿欧元,增长了65.5%;三是中国企业所占份额快速增加,2014年—2019年由3.1%提高至8.7%,提高了近两倍。 (二)前10大行业只居其三 在TOP100前10大行业分布上,中国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集中现象十分明显,主要分布在三个产业:一是通信设备表现突出,华为与中兴自2014年以来一直入榜,且华为晋身全球第三,仅次于谷歌和微软,成为中国的创新旗手企业,在5G及智能手机等领域引领全球创新;二是建筑全面领先,中建、中铁建和中铁工是全球建筑业研发的前三名,支撑中国成为全球的“基建狂魔”,并将进一步引领全球建筑创新发展;三是互联网异军突起,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全部入榜,表明中国互联网经济有其雄厚的研发基础。 但在制药、技术硬件、软件、电气设备、航空、工业机械、化工7大产业中却没有中国企业,出现科技领军企业行业分布“真空”。而与我国对比最为鲜明的是美国,其在前10大产业中的9个行业都有企业入榜,并在6个行业中是科技领军企业最多的。 (三)与美日德科技领军企业的差距 虽然发展较快,与美日德三国相比,中国科技领军企业还存在较大差距。 第一,科技领军企业数量少。至2019年,中国入榜TOP100企业数量虽已接近德国(12家),却与日本(15家)还有一定差距,与美国(35家)相比则仍有巨大差距。现多有预测中国GDP将在5—10年超过美国,但就真正的国际竞争力而言,不如预估TOP100企业数何时超过美国更有意义。 第二,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相对较低,华为作用明显。进入TOP100的共有15个国家,按企业平均研发投资额排序,中国企业平均为40.9亿欧元而仅排在第6位,与前5位国家企业的平均水平(56.6亿欧元)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华为1家支出占了很大份额,若不考虑华为,其余9家企业平均仅为26.9亿欧元,不足前5位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国家排序也降至第11位。 第三,企业研发经费强度低。2019年TOP100企业研发经费占净销售额的比例平均为11.1%,而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强度平均为7.1%,仅高于印度,排在第14位。在TOP100中研发经费强度低于2.0%的企业仅有7家,其中5家是我国企业。 第四,行业分布严重失衡,重点产业科技领军企业缺失。在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的制药、技术硬件、软件等重点产业中缺少科技领军企业,而汽车产业中仅有1家企业却是研发经费强度最低的(不足2.0%)。这与我国企业缺乏产业技术国际话语权密切相关,势必制约未来产业技术竞争力的提升。
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的启示
面向“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目标,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首要是深化认识,树立科技领军企业的客观、通用、公开的评估标杆(树标杆),鼓励并支持更多的创新型企业达到标杆而成为科技领军企业(上标杆),同时鼓励并支持已上标杆企业能继续保持并适当提高对标能力(保标杆),从而实现我国科技领军企业一个又一个的出现并不断成长、壮大,在越来越多的重要产业中发挥创新主导、引领发展的坚强作用。 树立科技领军企业标杆,根本在于区分企业创新类型,突出政府应鼓励并支持的创新是基于长期R&D的技术创新,而商业模式创新等就交由市场激励。 由欧盟经验可知,企业R&D投入是一个首选的客观、通用、公开指标,即科技领军企业首先要立足基于R&D的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因此必须有充足的R&D投入。指标要求进入世界前列,比如名列TOP100,或者进入行业全球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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