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关键词看2020中国经济

添加时间:2021-01-07 点击次数:340

2020年注定将以“极为不平凡的一年”而载入史册。


这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截至目前,已造成170万人死亡,成为冷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这一年,全球经济陷入负增长,金融市场波动、全球贸易萎缩、跨国投资锐减、供应链重创、旅游航空业停滞,疫情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这一年,世界格局加速演变,霸权行为导致美国政治影响力明显下降,“美国优先”已经走向“美国孤立”,北约国家的态度出现明显分歧,多元化的政治格局正在形成。


2020年是艰难的,但在如此艰难的大环境下,我们却创造出了“中国奇迹”: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取得了武汉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在此基础上,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们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二季度便实现经济“V”型复苏。与此同时,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2021年,我们或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但更多的是历史性的机遇。


《金融时报》理论周刊盘点出2020年五大关键词,通过梳理过去一年的经济发展脉络,展示其未来动向。


关键词之一:

正增长


暴发于2020年春节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习近平总书记把疫情比作一次大考。的确,这是一场对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成就的考验,更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面对这场“闭卷考试”,中国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的预计,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4.4%,而中国经济将增长1.9%,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事实上,如何在管控疫情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其对经济的伤害,防止疫情短期冲击造成经济长期低迷,是摆在全球各国面前的一个难题。为此,美欧日等央行释放了大量流动性,甚至远远超过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规模。虽然这在短期内可能有助于缓解经济衰退压力,但流动性泛滥却为经济中长期发展埋下隐患。
相比之下,中国的抗“疫”采取了“严格管控+温和的经济对冲”这一方案。“整个疫情期间的政策是根据中国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步实施的。”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表示:货币政策方面,通过降准降息等方式加大流动性的投放;财政政策方面,其落脚点在于贫困人群的救助、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以及相关的贴息贷款等;民生方面,明确把稳就业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包括补贴企业来保工保产、加大失业救济、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等措施;此外,还有商务部出台的稳外贸、稳外资20项政策,发改委牵头的23个部委出台的19项促消费政策以及其他类型的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总体目标高度一致,精准聚焦实现稳定经济发展、保居民就业等目标;二是措施层面形成合力,强化对特定领域尤其疫情防控、小微企业等方面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表示,两大政策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第一,专项额度搭配财税支持,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人民银行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分三批次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同时,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用于物资采购、救治补助,给予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税收优惠,并通过新增赤字和特别国债资金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第二,货币供给辅以直达工具,缓解受困企业资金压力。人民银行通过降准、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和公开市场操作,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支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第三,利率下行叠加财税优惠,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方面,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引导市场利率平稳下行,企业融资成本同比明显下降;另一方面,财税部门出台社保费、增值税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并给予企业各类形式补贴。第四,扩大投资结合提振消费,促进社会需求逐步回升。消费方面,人民银行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零住餐、旅游文化等消费型行业的金融支持,财税部门出台购车税、购车补贴等鼓励汽车消费的优惠政策。
 “中国的金融抗‘疫’之路,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刺激经济之举,而是抓住时机不断推进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开放、理顺市场关系、构建面向全球且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看来,作为一个正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经济体,必须始终明白,改革和开放才是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动力。因此,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下,中国在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上的步伐也始终坚定不移,凸显出中国金融体系的巨大韧性。


关键词之二: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020年5月1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中国政府在外部环境变得日益复杂严峻、经济体量放大导致对外依存度显著下降的宏观背景下提出的重要举措,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明表示。
 “随着中国发展水平的提升和经济总量的增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也表示,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参与国际大循环的模式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发展阶段的变化也使中国形成了巨大而独特的内部发展优势和潜力,为应对挑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从原有经济循环体系向双循环体系转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面临一些问题。西泽研究院院长赵建表示,首先,需要关注经济下滑环境下外需收缩造成的需求缺口。对外出口的市场主体通常是吸收就业能力比较强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外需向内需的转化过程中,应考虑如何妥善推动中小民企转型。其次,需要关注对外依赖较高的粮食、能源和重要产业链的安全。自2008年起,我国人均粮食需求量和产量间的差距逐步扩大,粮食贸易逆差不断上升;能源对外依存度最近十几年也逐年增大。另外,中国经济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产业链两头在外的现象,在重构产业链循环体系中,应考虑如何保障供应链不断裂和解决核心上游产品及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最后,需要关注国际环境下制约双循环体系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当前,国际治理体系出现碎片化倾向,极端重商主义、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等非理性情绪越来越浓厚,对正常的国际经贸环境已经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对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张军扩表示,需要把握和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要明确和处理好释放内部需求潜力和扩大开放的关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与扩大对外开放并不是相互矛盾或者相互替代的,是相辅相成的;二是要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技术的关系,长期看必须加大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自主创新和核心攻关的问题,着力解决核心技术、核心设备、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应发挥怎样的力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在日前刊发的署名文章中表示,具体来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金融发展可着眼于四个层次:一是通过金融科技引领,推动金融体系集成创新,服务第四次工业革命;二是立足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循环路径和战略基点,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三是以内外循环相互促进为目标,深化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同时,注意防控系统性风险;四是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优化金融改革开放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外存在一种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误解,认为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将会关上大门、全心全意搞国内市场建设,而会相对忽视未来的双向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21日的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也在日前刊发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国内大循环绝不是自我封闭、自给自足,也不是各地区的小循环,更不可能什么都自己做,放弃国际分工与合作。要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通过强化开放合作,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联系互动,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可以说,推动双循环必须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


关键词之三: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2020年以来,围绕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政策表述不断递进,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到“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再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强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要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搞出更多独门绝技。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不是偶然的、孤立的产业和供应的技术问题,而是中国转变发展方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表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既是为了有效应对危机,也是为了中国经济长远发展。
中长期来看,为更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尤其需要关注产业链跨境转移的发展态势。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我国制造业劳动力密集型环节向东南亚、南亚跨境转移的趋势较为明显。对此,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黄汉权表示,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全球供应链重构势必影响中国产业,这是有人担忧供应链“去中国化”的原因。他认为,从各方面综合条件看,尽管“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我国仍是外企投资兴业的理想地,供应链“去中国化”不会成为主流,虽然有部分产能会转出去,但也有一部分会留下;全球供应链调整早在几年前就已露出端倪,疫情只是进一步强化这种趋势;全球供应链短期难以离开中国,但中长期需要警惕。
 “在特定产业链条上的‘去中国化’,特别是被夹杂进非经济层面的因素后,会使‘去中国化’变得更加泛化,这才是应该关注的重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于春海建议,在这一阶段,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对待企业发展要基于相对长期的思维,并不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这是一个相对长期的工作。短期来看,需要建立防范出现意外中断后的应对预案。这方面需要通过收入分配改革、减税降费等措施推动国内消费需求潜力的充分释放,为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突破争取时间和空间。
黄汉权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认为,一方面,应顺势而为优化我国产业链布局。引导外迁企业在转出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的同时,及时升级本地产业链,留下研发设计、总部运营中心等高端环节,并向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延伸,构建中国与周边国家更加紧密的供应链分工合作网络;另一方面,研究制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战略。建立关键产业的供应链产业链安全评估制度、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加强与主要贸易国构建友好合作、长期稳定的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同时要坚持市场导向,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保障供需结构相匹配,形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供应链格局,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和安全性。
谈及如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卓贤认为关键在于培养优秀企业。他表示,作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的最重要主体,优秀的跨国公司拥有核心专利技术、标准制定话语权、品牌影响力、要素聚合能力等,是全球资金网络、物流网络、创新网络的主导者。应该看到,优秀的企业是在开放竞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要结合“走出去”和“引进来”,加大“补短板”力度,以本土跨国公司为枢纽构建协同上下游企业的产业平台,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供应链体系,促进国内产业链和国际产业链的对接。


关键词之四:

民法典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也是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潘越表示,当今社会,金融活动日趋频繁,其多样性与复杂性使得各类交易都离不开金融法律制度的保障和约束,本次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对金融行业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潘越认为,金融数字化创新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明确了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形式,并对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标的物交付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为数字化时代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的智能金融创新业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从建立双边和多边信任关系入手,民法典将在如下方面改变我国金融市场的交易逻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表示,第一,维护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信任。民法典第153条完善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增加“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从而根据强制性规定的管制对象、立法目的和保护法益作出差异化认定,避免一概无效的僵化处理。第二,维护资金贷方与借方之间的信任。债权担保制度是资金融通的关键制度,对此,民法典首先就担保物权的体系化和类型化以及重要规则作出了重大革新,正如起草成员所言,其既反映了优化营商环境之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需求,将融资实践中的成熟经验确定下来。同时,颇具开放性的制度设计也为金融创新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提升了我国金融担保制度的国际竞争力。第三,维护金融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信任。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由于金融消费者相对弱势的地位,民法典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倾斜性保护。例如,在金融领域,常见的理财合同、保险合同、存款合同、基金合同、信托合同存在大量格式条款,为避免相关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民法典第496条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企业提示说明义务的范围,并且违反提示说明义务而向对方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不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当今社会最突出的侵权行为之一就是高利贷,民法典专门增设了禁止高利贷条款。对此,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顾雷表示,虽然高利放贷行为确实在满足部分群体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高利贷也可能成为一种陷阱,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经营性放贷业务引发了诸如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侵犯个人隐私、过度信贷、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不仅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一系列严重隐患,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顾雷进一步表示,民法典合同编第680条将禁止高利放贷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目的就是维护金融安全与秩序,对日益严重的高利贷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提升安全意识,加强保护个人金融信息,提高客户信任度和满意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利贷日渐趋严的整治态势。“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院发布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从过去的24%~36%区间下调到15.4%,也都是顺应社会大众要求降低信贷利率的呼声,进一步推动金融行业向绿色、健康和负责任方向发展。”


关键词之五:

新基建


3月初,在疫情严峻的大背景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要加快通讯技术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进度。实际上,新基建并非是一个新概念。早在201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新基建就开始出现在国家层面的文件中。到了2019年,新基建在实际操作层面得到充分体现。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一些传统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而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以此为契机,新基建在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确立。
“短期,新基建将成为经济稳增长的关键。”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在日前发布的报告中表示,在疫情期间,远程办公、在线课堂、远程护理、送药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崭露头角,而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通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支撑,因此,新基建能够为新兴产业赋能,起到稳增长的作用。报告进一步指出,长期来看,无论从全国经济发展还是区域经济建设,都要求开展大规模的新基建。在全国经济的层面上,中国经济将呈现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趋势,通讯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即将来到“大创新时代”的风口。
新基建不仅有望在内循环中加快供需双升级的步伐,同时,也将有助于巩固和拓展内外循环的多元纽带。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表示,其一,在新基建助推之下,国内供需体系有望加速实现数字化升级,成为全球体系不可或缺的“供给—需求”双中心。同时,伴随这一升级进程,日韩、中国、东南亚的产业搭配格局有望进一步优化,跨境垂直分工体系趋于紧密,以区域一体化护航新一轮全球化。其二,以新基建作为加速器,中国数字经济的较快发展也将推动全球价值链的数字化转型,并由此打开国际合作分工的新渠道,加快形成基于新一代技术革命的新全球化时代。这有助于抵御疫情下传统全球化渠道的衰减,促使更多国家和人群共享全球化机遇,从根本上抑制因机遇分配不均而产生的逆全球化浪潮。其三,从金融视角看,立足于新基建,中国经济在需求侧、供给侧的数字化升级将产生丰富的结构性机遇和“独角兽”企业,进而吸引全球资本的长趋势流入,补足国内产业资本的缺口。这在与全球分享机遇、强化联系的同时,也使得中国能够更充分地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加速自身新旧动能切换。
值得注意的是,新基建发展的背后,还需要有制度创新作为保障和支撑。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王晓明表示,发展新基建需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活力之间的平衡。一方面,新基建的核心技术是以云计算、大数据、5G通讯技术、区块链等为代表的、仍在快速演化的先进数字技术,许多技术的演进采用“开放+共享”模式,通过放弃传统产权主张以实现最快速集成该领域全人类最新智力成果。为维持面向新基建的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力,有必要延续这种开源共享模式;但另一方面,客观上又要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新基建参与实体创新成果的保护,其关键生产要素(数据)尚缺乏清晰的产权界定和有效保护。因此,在新基建发展过程中,需要创造性地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活力之间的平衡问题,在保护创新活力的前提下保障参与主体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