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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

浏览次数:97 发布时间:2024-07-08 09:45:50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选择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点领域进行部署,是加快科技创新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载体。我国自2008年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来,不断探索“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示范应用、市场推广”全链条设计和任务部署实施机制,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试点示范工作。江西省作为全国唯一的“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地区,在推进5G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落地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国继续在更深层次、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进其他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移转化,以科技发展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跨越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度重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已形成良好的示范扩散效应。但总体来看,我国重大专项成果的转化应用仍存在诸多障碍,产业化推进缓慢,部分专项实施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不高,很多领域的产业化推进都未达到立项目标,面临以下主要问题。①顶层设计不足,未形成对全产业链的高效统筹。重大专项设立面临家底不清、需求预测不足、战略研究不够等短板,未能从项目实施初期就统筹考虑产业资本和地方政府的产业化支持,缺乏对产业配套技术和基础设施的布局,导致成果产业化后续乏力。②项目组织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专门的产业化责任主体。我国重大专项管理架构中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较完整,但产业化组织管理体系较为薄弱,企业代表和行业代表在科技项目设计、实施、评估等环节话语权很弱,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共同”中“责权利”矩阵的细则不够明确,专项责任主体缺失。③用户参与不足,难以形成双向循环的产业生态。例如,数控机床专项基于前期部署的示范工程,已初步形成主机制造企业与用户融合的局面,部分成果在军工领域具有一定的应用,但这些应用主要依赖国家支持项目,军工用户主动对接采购较少;核高基专项所属的信息通信领域具有显著的用户粘性特征,垄断竞争格局早已形成,在生态构筑方面面临后发劣势。④部分配套政策缺失或存在相互矛盾、不协调等问题。例如,我国已出台的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手续复杂,保额不能覆盖用户成本,用户和制造企业受益不明显;专项经费激励举措受国企工资总额限制难以真正落地,影响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针对重大场景系统设计、开放共享的政策不足等。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落地的经验



5G技术是典型的使能技术,只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能发挥最大价值。2008年以来,伴随“03专项”的实施,我国5G技术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5G网络在垂直领域的应用仍面临诸多困难,工业制造、交通、能源、公安、医疗、农业、环境等行业从管理需求出发,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信息网络,5G网络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为破解国家“03专项”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国将5G行业应用上升到国家重大战略,从国家层面统筹建立典型行业示范网络,以形成示范推广效应。2017年9月,科技部、工信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框架协议》,“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正式落户江西省。六年来,江西省把国家专项成果转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谋划部署,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把国家专项试点示范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目前,江西省5G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900亿元,真正实现了国家专项成果成效的最大化。

2.1 建立顶层协同机制,打破部门化、碎片化管理格局

“03专项”试点示范涉及面广、牵涉领域多,需要各相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工作开展以后,江西省建立了“1+3”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和专家指导推进机制。一方面,建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科技、产业、基地推进组,领导小组成员涵盖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及三大运营商省公司、设区市政府。另一方面,按照重点行业和设区市全覆盖原则组建19个专家指导组,共有252位信息领域及行业专家活跃在一线,指导试点示范工作。每年初由省政府牵头,按照整体规划思路和要求编制发布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下达任务清单。省领导一任接一任地高位推动,每年初部署全年任务,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每年举行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或高层峰会,每年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智联江西”数字赋能培训班,保证了工作持续性和任务完成效果。在两大机制推动下,江西省实施技术攻关、平台引领、应用拉动、产业推进综合性手段,强化政策、资源、资金的协同保障,加速培育产学研用金融通发展的5G移动物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形成全省“一盘棋”的良好局面。2.2 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提升专项成果承接能力 在科技部推动下,“03专项”的超声波水表芯片项目、脑机接口项目等部分成果在赣江新区和南昌高新区落地。在这一过程中,江西省转变成果转化是单向承接成果的观念,注重强化基础承接能力建设。一方面,江西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网络强智工程”,抢先布局NB-IoT/eMTC网络建设及5G试点,建成国内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目前,江西省已建成5G基站9万个,5G移动用户达1953.1万户,5G用户渗透率达40.7%。南昌市和鹰潭市均被列为全国首批5G商用试点城市,鹰潭市在全国率先成为NB-IoT/eMTC全覆盖城市。另一方面,为了补齐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江西省紧盯数字技术前沿趋势和本省数字经济产业现状,发布《江西省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目录》,从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产品制造、数字融合三大关键技术领域梳理50多项技术,以“揭榜挂帅”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及5G项目等方式,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研发。同时,江西省超前谋划数字技术创新平台,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吸引中国信通院江西分院、北航江西研究院、北大南昌研究院、中国移动VR创新中心,以及华为、阿里的江西研究院等一批信息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落户江西,牵头组建电子信息产业数字融合、发光材料、信息安全及虚拟现实四家创新联合体,吸引114家产业上下游成员单位加入,大大提升了国家专项成果转化吸收能力。2.3 坚持政府引领与市场驱动并举、主动布链与场景牵引并重,谋划产业布局为了实现物联网产业“从无到有”,江西以鹰潭作为核心基地,依靠设区市政府构建了全省“1+1+10”的试点示范区域推进格局,以建设5G产业园、5G科创园为抓手打造了一批物联网产业集聚区。各地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共引进传感器、通信模组、光通信模块、通信组件、5G基站、智能终端制造等移动物联网重点项目百余个,培育了三川智慧、渥泰科技、中科水研等一批物联网本土品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江西省尤其重视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移动OneNET、飞尚科技等第三方物联网平台服务商及应用服务商的产业支撑能力,利用市场机制和商业化手段推动平台互联互通。为了进一步推动物联网产业“从有到优”,江西省将场景应用作为关键驱动力。在十大品牌应用工程牵引下,江西省着力打造符合自身特色的长尾场景,推进场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显著提升了5G技术在智慧消防、智慧水务、智慧警务、智慧医疗、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应用成效。目前,江西省打造出826个“5G+”行业应用案例,覆盖国民经济97个大类中的50余个,其中有67个项目入选国家级试点示范,带动江西省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提升至72.2%,51家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生产效率平均提升36.26%。2.4 强化政策支撑,营造助推产业发展的创新生态和制度环境产业政策的有效制定及实施,是助推江西移动通信产业最终实现赶超和领先的重要法宝。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先后出台《江西省移动物联网发展规划》《江西省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加快建设物联江西的实施意见》《江西省5G发展规划》《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措施》《5G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等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政策,明确物联网产业发展目标、布局、路径和重点,形成土地、金融、财税以及科技、产业、人才六维保障的物联网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实现了政策的高效协同。

在政策指导下,省市协同并联合社会资本成立物联网创投基金,围绕龙头企业推进产融合作,将省内研发生产的移动物联网产品依法依规纳入省、市两级政府协议供货目录,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移动物联网研发型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制定完善培育和引进移动物联网高端人才的扶持政策,为基地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等提供高效服务和优质产业生态环境。


3 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



3.1 围绕实现科技重大专项产业化目标,优化对重大专项的体系化设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科技重大专项产业化涉及环节、主体众多,不应局限于某个具体环节技术的应用,而应从产业链布局和产业生态完善的视角进行体系化设计,形成将产业化目标贯穿于重大专项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性安排。在组织架构方面,借鉴美国量子计划设立“最终用户跨部门工作组”的做法,建立专门的产业化组织管理部门,明确产业化责任主体和相关职责。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吸纳战略用户意见,对关键核心技术和上下游配套技术、产业链配套项目、地方配套能力、相关基础设施、基地平台建设、后续资金安排等进行一体化设计。在项目实施阶段,充分考虑技术演进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赋予重大专项在经费、计划调整方面的自主权。在项目评估阶段,推行“里程碑”式目标管理,健全“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客观考评机制,强化对产业化前景相关指标的考评。3.2 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加大企业参与或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力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担任重大专项的“出题人”“共答人”与“阅卷人”。建立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形成机制,完善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的征集渠道,组织一线企业专家从现实需求中凝练出科学和技术问题。在重大专项项目咨询委员会和技术专家组中增加企业代表,明确企业专家的数量和比重,对于企业代表和行政代表在项目设计、实施、调整阶段有重大分歧或争议的事项,要建立扩大咨询机制。探索完善企业以创新联合体形式,或作为产业链链长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具体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放大作用,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对科技项目成果的承接应用。3.3 加快国家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以场景创新为牵引培育自主生态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为主要基础,以国家各类高新区、产业园、示范区等为主要依托,围绕构建产业全链条应用生态的目标,打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以场景创新为牵引,加强研发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关键仪器设备攻关。引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共机构、重点行业主导的场景建设,优先使用重大专项成果,实现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自主产业生态的一体化布局。引导和支持地方政府、领军企业打破体制和区域等分割,推动应用场景的开放融合。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以重大工程、合作园区场景建设为重点,助推重大专项成果在海外的转移转化。3.4 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示范应用政策工具,构建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

围绕重大专项示范应用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配套政策研究和评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首台套、政府采购、国产替代等需求侧政策工具。加强金融政策供给,探索运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创投基金等,支持重大专项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重大专项成果转化落地。研究依托重大专项开展人才培养的政策,推广以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的“产业教授”制度。支持各创新主体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针对牵头或参与重大专项的中央企业,完善考核激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保障等相关政策,率先落实重大项目、创新项目中关键核心创新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管理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