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1 发布时间:2021-11-29 09:24: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规划》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有关同志,委副秘书长郭兰峰同志,委内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咨公司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郭兰峰同志宣读了国务院批复,振兴司童章舜同志就《规划》有关情况作了说明,甘肃省副省长程晓波同志以及四川、辽宁、浙江、湖北等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落实《规划》作了发言,中组部、财政部等部门参会同志作了讲话,丛亮副主任就做好《规划》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特殊类型地区既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面临特殊困难,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承担特殊功能。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得上;有利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边疆安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深刻理解第一次编制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五年规划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规划》的核心要求。要坚持系统谋划,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园区,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开拓振兴发展新局面。要坚持分类施策,明确各类型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政策,加大欠发达地区帮扶力度,支持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提升边境地区人口与经济支撑能力,加快生态退化地区绿色转型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鼓励老工业城市重构制造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规划》为引领构建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1+N”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要强化协同配合,扎实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落实《规划》明确的支持政策,出台支持各类型区振兴发展的配套政策文件,编制省级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加强系统培训和现场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规划》贯彻落实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