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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牛鼻子”

浏览次数:177 发布时间:2021-10-29 09:13:09


近日,清华经管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陈劲及其合作者在《经济参考报》发表文章《牵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牛鼻子”》,就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等问题发表观点。以下为全文。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对全球创新格局剧变、大国关系实质性转型和后疫情时代中国创新发展面临的国内外重大挑战与新的历史机遇,必须充分认识到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对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意义,其核心抓手是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牵引的中国特色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导性作用,推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整合式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进而全面塑造新发展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十八大以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第一阶段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正在稳步迈向“跟跑、并跑和领跑并存”的新阶段,为中国进一步朝着“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和“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前进打下坚实基础,更为其他后发经济体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实现创新引领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特别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暴露出产业链、供应链上存在一些短板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之路上还面临诸如国家创新体系效能不高、原始性创新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多重挑战。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迫在眉睫,也成为我国突破“卡脖子”问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先手棋和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


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探索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是在创新系统论的基础上演化发展出来、旨在理解和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典型理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7年提出了迄今广为接受的国家创新系统的定义,即“国家创新系统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国家的创新表现”。著名学者理查德·尼尔森在研究了17个国家的技术创新案例后指出,基于“技术国家主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的企业是提升一国技术创新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夫·弗里曼根据日本的产业发展经验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理念,强调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有效干预是提升一国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正式探索始于2006年,并伴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对外开放的全过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正式提出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中共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根据这一会议精神,中央全面部署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得益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强化,我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其中,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攀升并于2017年超越欧盟平均水平,2020年达到2.4万亿元人民币,高于欧盟经济体研发投入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首次超过6%,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科技论文发表总量于2016年成为世界第一,论文被引量位居世界第二;新增专利申请量连续10年引领全球,且国际PCT(《专利合作条约》)高质量专利申请在2019年首次成为世界第一。区域创新投入活跃度不断攀升,例如北京于2018年取代硅谷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投资活跃度最高的区域。企业研发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超过70%,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巩固,涌现出了包括中车、中集、华为、大疆、徐工、航天科技、航天科工等一大批国际知名的科技领军企业。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不但成为有史以来首个跻身全球前20名的发展中国家,更于2019年首次超越日本,跃升至全球第14名。整体而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新发展阶段如何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


      


第一,对老问题有新认识。尽管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制度建设,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科技创新水平仍然较低,“从0到1”的原始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匮乏,产业整体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缺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有力牵引、各创新主体的功能不够明晰、创新主体之间缺少高效协同和联合攻关、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需求的融合度较低、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滞后于创新效率提升的要求等一系列创新环境和激励制度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阻断和国际战略竞争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对这些老问题形成新的高度共识,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事关新发展阶段我国科技安全、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议题。

第二,明确新使命与新内涵。新发展阶段,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必须明确“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一新使命和“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新要求。新使命和新要求赋予新内涵,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的新内涵是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以底线思维、使命引领加快包括顶层设计创新、科技体制创新、基础研究创新和成果转化模式创新在内的全面整合式创新,进而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和国际科技竞争力。

第三,应用新思想与新范式。建设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球创新的时代,国家、产业和企业竞争不再是单一维度的竞争,而是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的竞合。相应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亟须从开放走向基于自主的开放与整合,借助整合式创新这一符合中国历史和国情的新的创新理论范式,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具有中国特色、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核心牵引的新型国家创新生态系统。整合式创新理论认为,在新型国家和企业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避免因为过度开放而导致的核心能力缺失和“卡脖子”问题,又要防止因为过度强调自主而丧失对全球创新网络与全球科技治理的积极谋划、融入和构建新型开放创新生态的机遇。这一思想和中国哲学思想一脉相承,更与中国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和新发展理念相吻合,是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意义的管理学新理论范式,对整合国内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开放共赢的全球资源优势,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和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第四,运用新战略,开辟新路径。我们必须认识到,2021—2035年是我国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转折点,在这一时期我们不但面临着以发达国家为主的创新型国家第一集团的激烈竞争乃至全面围堵,也极有可能要同时应对来自以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快速追赶和直接竞争。与此同时,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和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国际市场需求红利的逐步减少,以及国际科技竞争白热化、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等系列冲击,使得单靠需求引致的传统路径拉动科技创新日显乏力,不仅难以适应新发展阶段对核心技术突破和经济发展原动力提升的要求,更难以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竞争中占据主动权,它们依靠强大的基础研究和正在进行的新一轮科技领先战略,在科技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对此,必须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尽快打破对传统科技创新路径的依赖,加快国家创新战略思想和路径的根本性转型——从模仿跟随为主到引领为先,从引进、模仿、消化吸收为主升级至原创、集成和整合,更根本的是从补弱增强的“需求引致的科技创新路径”为主,向“以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供给路径为主,以需求引致的路径为辅”的新型双引擎整合式创新强国路径加速转型,建设面向科技自立自强的、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牵引的新型整合式国家创新体系,努力超越追赶,实现引领。

第五,牵牢“牛鼻子”,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战略转型和路径重构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牵牢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一“牛鼻子”,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对此,需要着眼于两个大局,加快构建以国家战略使命、任务和需求为牵引,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支柱,以综合型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为载体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这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系统支撑。尤其是要坚定创新自信和文化自信,充分发挥中国哲学和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和全局思维优势,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战略、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组织者的功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技创新主导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充分发挥“出题者”作用,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瞄准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关键难题与前沿科学问题,持续强化基础研究投入和原始性创新,大力支持有组织的科研和有组织的创新,不断完善任务导向型和自由探索型的创新激励与现代科研体系,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加速原创性和颠覆性的技术突破与成果产业化,实现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第六,持续完善和巩固新型举国体制的文化基础。营造包容创新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激励全社会持续支持和参与创新,进而依靠人民群众持续赋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从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