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27 发布时间:2020-10-19 09: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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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高楼大厦里响起机器轰鸣声?
前些年,在经济发展「比学赶超」的氛围下,各地掀起了一阵抓指标的高潮,为了多引进企业、产生税收,各地政府不惜大肆「挥霍」工业用地,对企业圈地行为视而不见,致使大量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受累于土地增量所剩无几,用地成本不断攀升,一些企业难堪重负,「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制造企业外流、产业「空心化」等现象。在土地资源紧缺的背景下,如何挖掘存量用地潜能、提升土地效能,成了各城市、尤其是各发达城市的重要课题。
在之前的推文中,园区在线(ID:YQZXGZH)也曾介绍过各地关于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先进做法,包括「亩均论英雄」、「先租后让」、「推行新型产业用地」、「缩短土地供应年限」等等,今天,我们再和大家分享另一种做法——「工业上楼」。
正文:
「工业上楼」,可以通俗理解为建一个高层的厂房,然后把企业的生产和制造活动搬到楼上。
以前,企业生产制造基本都放在单层的厂房,原因有四:
1、工业用地廉价,有些甚至直接白送,而高层的建安成本很高,还要额外加装设备管井与大型货梯,对开发方而言,建高层厂房既不划算、也没必要;
2、以前的建筑材料与技术不成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既有工程上的,也有消防上的),同时用起来舒适性也不如单层厂房;
3、货物进出不方便,尤其是设计体积大、重量大的产品,搬运耗时耗力;
4、当时的企业多以工业产品的生产加工为主,生产设备吨位重、体积庞大,拆装比较困难。
如今,「工业上楼」概念被提出,在园区在线(ID:YQZXGZH)看来,和我们的高层住宅一样,都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古代,土地多得用不完,大家都是独门独户,住起来既方便也舒服;何况在礼制社会,谁家房子高度超过皇宫,那是大不敬,要被满门抄斩的,所以根本不存在高层。后来人口变多,国家必须在有限的空间内放下更多的人,同时,城市化建设任务也要求各地把人们集中在某些特定区域内,高层住宅得以发展。
再回到工业厂房,现如今,工业用地指标紧张,成本高企、原有工业用地利用率低、旧工业区改造周期又很长;同时,产业类型的转变(由传统的重工业生产转为设备较轻,生产过程噪音与污染较小的高端制造,如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以及建筑工艺水平的提升为推行「工业上楼」提供了支撑。
推行「工业上楼」,对地方政府推行土地集约化利用、推动新经济发展有几点好处:
1、通过「工业上楼」,提升工业用地的投资 / 开发强度,使有限的产业空间得以最大化利用;
2、「工业上楼」在满足原有企业对生产空间需求的同时,释放更多产业发展空间,变相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便于招商引资及避免过多企业因成本问题外迁;
3、「工业上楼」强调规划先行,引领后续的开发建设与招商运营,企业生产、设计、研发环节不再受制于空间局限,切合企业一体化发展的需求;
4、通过「工业上楼」,把产业相关企业最大限度集中在某一个区域内,有效引导产业发展布局,实现高新产业聚集;
5、通过「工业上楼」,在工业厂房中融入生产配套、生活服务配套等,实现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目标,同时,写字楼化的办公环境也可满足高端人才对研发生产环境的需求。
当然,「工业上楼」也是有条件的,只有轻生产(设备质量轻、原材料与生产材料轻)、低噪音(生产过程振动小、噪音小)、无污染的企业才能「上楼」。重工业的生产依旧要在一层完成。
话说回来,上楼上楼,上几层「楼」才算是上楼?
对「工业上楼」,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按我们通常的理解,理论上,只要高于一层的厂房,哪怕只有两层,都可以称为「工业上楼」,但这样的建筑结构在全国范围内早已被普遍应用(业内称「多层厂房」)。所以我们今天讲的「工业上楼」,应当是地方政府在文件中明确提出「工业上楼」,并设置相关建筑标准的工业楼宇。
据可考资料,「工业上楼」一词最早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在2017年,当年,新华社以《广东推进「工业上楼」》为题,记载了深圳全至科技创新园按照「厂房+写字楼」的复合标准建设23层的科创大厦,既为企业园区腾出了大量厂房,又倒逼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缓解了当前经济发展与用地紧张之间的矛盾。
当然,此时的「工业上楼」只是一个概念,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
真正把「工业上楼」政策落到官方层面的是广东和山东。
2018年12月(同年5月提出意见稿),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发布《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工业上楼」扶持办法(试行)》,这也是广东第一份关于「工业上楼」的政策文件,《办法》并首次对「工业上楼」的定义作了明确,提出:
「工业上楼」建设项目厂房层级须达到6层及以上,建设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层高达到4.3米以上,承重能力满足0.75吨/平方米,以上控制指标均为厂房占地,不含行政办公及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当然,不论政府用怎样华丽的辞藻去美化,高层厂房的舒适性和便利性远不如单层,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所以,为了提振企业「工业上楼」的积极性,政策扶持是必须的。
针对「工业上楼」,乐平镇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包括:
1、贷款贴息:且专项用于「工业上楼」建设的贷款,按照实际利率予以补贴;
2、租金补贴。对于成功引入新驻企业的,前三年分别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2元、1元的标准给予建设主体补贴;
3、优质项目引资扶持。对于成功引进优质项目的,按照《佛山市三水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三府办〔2017〕27号)的标准,园区按1:1配套给予扶持。
一年后,2019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上楼工作指引(试行)》.
宝安是深圳的工业大区,但因其起步较早,域内厂房多建于上世纪8、90年代,空间功能与环境难以匹配高端产业研发生产的需求,同时,前些年风靡深圳的「工改」项目进一步蚕食了域内产业空间,为了应对土地资源紧缺的挑战,宝安区着重推进,在提出「工业上楼」前,已经探索了连片工业区改造模式和优化产业空间的「M1+M0」模式。
《指引》将「工业上楼」定义为「建筑高度超过24米且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厂房」,明确了产业类型,鼓励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适宜在高层厂房中生产的产业进驻;同时提出包括在首层设置装卸货车位及装卸货站台、柱网轴线距离宜大于8.7米、保证每个生产单元至少设置1台载重2吨以上的货梯、立面设计应合理考虑空调机位并进行遮蔽处理,遵循适用美观的原则,体现现代化、国际化、滨海风情等设计理念等,规范了高层厂房建筑设计。
同样对「工业上楼」抱有热情的是山东青岛。
2018年5月,青岛城阳区发布《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城办发〔2018〕13 号),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出「工业上楼」,同年,引进了高层工业楼宇项目——联东U谷·夏庄智造园。
在城阳区的《意见》中,对「工业上楼」要求是「占地30亩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50亩以上的成片开发,容积率原则上3.0左右,最低不得低于2.5」,同时在政策上明确了「工业上楼」的产业导向、开发运营投资主体、开发建设基本要求、自持比例及分割转让等要求。
政策方面,《意见》配套了11条专项政策,包括工业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分割转让发生的区级贡献返还、工业综合体每亩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数额给予一次性等额奖励等等。
而在今年(2020年)3月,青岛的西海岸新区也在城阳区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发布了类似意见,基本要求沿用了城阳区对「工业上楼」开发建设的设定,只是增设了一条对建筑高度和层高的要求:「工业综合体应是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的非单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产业用房层高原则上不低于4.2米」。
「工业上楼」,一方面对旧厂房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容积率和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将重量较轻、工作产生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迁移到高层,于城市而言解决了土地紧缺问题,于企业而言解决了生产成本问题,包括北京、上海、杭州、成都等地也在抓紧研究相关政策,很可能成为未来破解土地低效利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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