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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有效的新型研发机构

浏览次数:164 发布时间:2020-09-22 08:28:16

1996年国内首家新型研发机构——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成立以来,新型研发机构这类具有新模式、新机制、新形态特征的创新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给予支持,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组织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新型研发机构至今数量已经超过千家。但同时,伴随新型研发机构全国布局热潮的兴起,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一、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

从目前全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来看,大量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主要依赖于政府持续较大规模的财政资金投入,而机构自身尚未形成依靠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带来的经济收益反哺自身发展的机制。同时,在组织结构、收益分配、产权激励、资本运作等方面也缺乏制度创新和突破。


因此,新型研发机构“新”机制的活力未能得到有效释放;此外,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定位不清、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也日渐凸显,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错配和资源浪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市场需求导向与市场化运营本质及其应有的功能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什么是有效的新型研发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不同于传统的研发组织,其主要以相对灵活的组织方式和机制设计,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潜力释放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实现对区域创新能力、高质量发展、内生性增长动力的有力支撑。因此,我们认为一个有效的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形成自主创新的新动能、解决区域发展实际问题、培育创新发展新力量三大功能:


一是要能够涌现大量前沿创业或硬科技创业,以实现自主原始创新能力。在新经济时代,形成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逻辑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即从线性到非线性的研发创新范式变革,从正向的链式创新转向市场配置资源的逆向创新转变。尤其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一个有效的新型研发机构只有遵循“创业是实现科技成果转换的有效途径”这一基本规律,通过科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创业者等多元主体共同介入,通过培育出大量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才能形成自主创新的原创力,加速科技创新市场价值的实现。


二是要能够实现与本地发展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化。新型研发机构是根植于本地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要具备解决本地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就需要通过需求引导,力求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商业应用研究、商品开发、工艺开发、产业化的全链条上发挥创新能力,促进大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本地产业升级的动力,才能真正将源头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要能够实现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育。人才是创新驱动的第一要素。新型研发机构要能够通过灵活的人才培养方式、柔性的人才引进机制,为本地产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同时也要以创新项目团队、技术团队等形式输出人才,带动本地企业转型升级,甚至形成一个团队带动一批人才,以一批人才带动一个产业发展的效果。


例如,中科院深圳先进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并全资设立中科投资、深科投资2家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与绩效关联的年度短期激励、提供在深安居支持的中期激励、以产业化成效为基础的员工持股长期激励,促进和激发科研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截止2019年底,先进院参股公司263家,在低成本健康、高端医学影像、机器人、电动汽车等领域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转移转化的专利数超过三百件,与地方企业累计共建实验室百余个,派出企业特派员110余名,有力支撑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如何建设有效的新型研发机构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把握好财政输血与自身造血的关系,关键在于建立需求导向、功能导向的建设运行与评价机制,引导其实现自我生存和推动创新的有机结合。


第一,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必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起步阶段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视对投资建设、人才队伍、产业技术中前端研发的扶持;发展阶段逐步减少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其依托产业资本、社会资本开展中后端研发,强化创业孵化、技术服务、专利运营、股权投资等增值功能;成熟阶段探索财政资金有序退出机制,引导其与产业、企业、高校院所建立股权纽带、商业关系与生态关系,实现市场化运营。


第二,对于新型研发机构自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强化需求导向和多元参与的整合、决策机制,通过吸引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以及领域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共同参与,联合供需双方,攻克研发难题,并通过技术服务、企业孵化、专利运营、股权投资等增值服务,形成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收益反哺自身的发展,实现自我“造血”。


第三,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营管理需要借鉴企业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包括理事会决策机制、扁平化的组织结构、股权激励机制、人事聘用制度以及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投资入股等企业运营管理方式,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灵活、自主、高效、专业地实现组织目标。


第四,建立功能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考评机制。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从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带动、人才培养等经济社会效益方面,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实现程度建立定期跟踪考评与激励机制,而不是进行企业式的财务投入产出评估,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真正发挥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