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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验室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
浏览次数:309 发布时间:2020-05-15 09:24:30
核心阅读: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首次提出要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布局一批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此后,又多次强调要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实验室建设作为党中央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一招,需要慎重考虑、科学筹划。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首次提出要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布局一批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此后,总书记又多次强调要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实验室建设作为党中央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一招,需要慎重考虑、科学筹划。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发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在科技领域的具体化。如果说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是搭一座房子,那么国家实验室就是这座房子的一根主梁。因此,勾画世界科技强国的蓝图是谋划国家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前提。
和已有的科技强国进行对标对表是确定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目标框架的重要参考。已有的科技强国根据人口和经济体量来划分,总体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类是小而强的国家,人口数量基本在一千万以内。比如说芬兰、挪威、以色列、新加坡。第二类是中而强的国家,人口数量大概在一千万到六千万之间。比如说瑞典、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第三类是大而强的国家,人口数量超过六千万。比如说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第四类是超而强的国家,只有美国一家。
为什么要按照人口和经济体量来对科技强国进行分类?因为人口和经济体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科技战略的选择和科技管理的模式。从科技战略来看,一国人口和经济体量的大小决定其有多大的实力在多大范围进行科技布局。小而强的国家只能是点上的强,是个别领域甚至个别产品的强。中而强的国家可能是线上的强,或者说是部分领域和某些产业链的强。大而强的国家则是面上的强,在众多领域和众多产业链上具有网络化优势。只有超而强的国家在全谱系上同时具备优势。
从科技管理模式来看,根据管理学的基本定律,不同的管理模式都有最优的管理边界和阈值。好比十多人的小公司、几百人规模的公司和万人级规模的公司必须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一个国家的科技体量也决定了其应该采取集中式的管理还是分散化的管理。小而强的国家其科技力量可能就是一两家大企业,企业可能就是这个国家科技管理的核心主体。中而强的国家其科技力量一般也只分布在有限的领域和机构,因此,单一管理部门就可以集中管理一国所有的科技创新主体。但是,随着人口体量和科技体量的增大,这种单一部门集中管理的模式会逐步失效,必须采取多部门协同管理的模式。
中国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应该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
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充分暴露出了我国科技创新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的一些突出短板和制约。这充分证明建设国家实验室体系非常必要、非常紧迫,更进一步凸显了国家实验室建设的应有之义。基于我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世界科技强国发展模式的对比分析,得到的一个基本结论是,我国建设中的国家实验室体系应该做到核心问题高位势统筹,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多部门协同管理,防止垄断和封闭,保持整个创新体系的活力。
一是国家实验室定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立足于为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风险、安全风险提供体系化、迅捷化的科技支撑。从这一定位出发,国家实验室既不能是单一的学科领域型,也不能是多学科领域简单拼盘形成的所谓综合型,而是以清晰的战略目标任务为牵引,以某一主要领域为核心,多领域交叉融合,创新全链条有机布局的体系化平台。
二是国家实验室管理要坚持多部门管、专业机构办、管办协同的原则。根据国家总体安全治理体系的设计,各领域安全比如说军事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都有相对明确的行政管理部门,这些管理部门既有行政管理的权限又对该行业面临的重大科技风险认知最为深刻,由其来管理该行业领域的国家实验室,既可以权责统一,又可以紧贴需求。同时由于科技创新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所以必须依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特别要指出的是,国家实验室管理可以授予实验室主任高度的权限,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科研机构不能过于依靠某一个人,这样不利于国家实验室的长远发展。因此,只有在管办协同的前提下赋予国家实验室主任充分权限的管理模式,才能真正使国家实验室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国家实验室体系要坚持有限度原则,确保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竞争性。国家实验室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一个好东西,但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良药。国家实验室建设是为了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而不是颠覆已有的国家创新体系。因此,要通过国家实验室建设进一步理清国防科研机构、高校、中科院、行业性国家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定位,但是不能打破现有创新主体的基本架构,更不能以避免重复布局为由头形成国家实验室一家独大。因为一定程度的重复布局是保持体系竞争性的必要条件,不能为了避免重复而牺牲竞争。
我国国家实验室体系组建的几条具体建议
一是强化党中央对国家实验室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参照军队改革和新中国成立初期院系大调整的经验,制定一揽子的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案。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由相关部委部门、战略性科学家、企业家参与的方案制定小组,打破部门利益,在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之上制定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组建方案。方案制定之后,所涉及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
二是明确不同主体在国家实验室建设中的作用和定位。首先,要清晰划定地方政府在国家实验室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地方政府有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的义务,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部分经费支持、保障用地和承担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地方政府不宜直接参与国家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其次,以中科院为主体,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内部的整合和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国家实验室最务实的路径选择之一。中科院作为体量最大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有责任、有义务、更有能力在国家实验室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中科院具备的突出的建制化优势,在很多领域可以快速形成体系化能力。
三是对不同模式的国家实验室采取差异化的组建方式。根据拟组建的国家实验室是否有明确的行业划分和该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已有隶属的科研机构,可以将国家实验室的组建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国家实验室的行业领域清晰,并且该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已有具备一定实力的国家科研机构。这种情况可以以现有机构为核心,根据需要整合部分其他力量进一步强化充实,形成完整创新链条,构建更加体系化的创新能力。比如说卫健委下属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农业农村部下属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生态环保部下属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第二种是国家实验室的行业领域清晰,但是该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没有所属的国家科研机构,而其他国家科研机构具有相对完整的研究力量。这种情况可以采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国家实验室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管方向、管考核,专业部门负责日常全面管理。第三种是国家实验室的方向是面向未来的科技制高点,但行业领域不清晰,如果现在不占领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大风险。比如说量子科学。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科技主管部门和中科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国家科研机构、区域性高水平研发机构合作建设的模式。同样是科技主管部门管方向、管考核,专业机构负责日常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