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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增强科技支撑

浏览次数:154 发布时间:2024-05-20 09:35:34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的主要载体。企业可以有效连接技术和市场,以最快速度和最大力度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更好把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利于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动能。


激发“最活跃”的创新主体活力


企业作为市场的行为主体,是创新知识生产和成果转化的中心,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也有赖于企业这一微观主体的实践。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在人类科技发展史上,很多科技创新成果是由企业完成的,很多基础研究领域的创新也是通过企业成功转化为产品的。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趋势,企业可以更为灵敏地感知科技创新的社会需求,通过发挥创新企业尤其是科技领军企业的“链主”作用,勇担国家重大战略性科技任务,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从而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必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由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织队伍攻关、牵头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让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必然要求。企业是最活跃的创新主体,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聚焦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问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学研合作,开展研发创新活动,能够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资源,更好发挥创新要素集聚效应,优化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力量整体布局,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进而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目前我国需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一体化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技术攻关突破、成果迭代应用、标准规则制定、产业生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导更多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


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从参与创新活动的主体看,高校具有原始创新活力,可开展大量基础研究,是科学技术发明的重要策源地;科研院所可开展小团队做不了、不愿做的重大创新项目,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企业是贯通科技与市场的重要桥梁纽带,能够更好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效整合资源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只有深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协同,将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能够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实现科技导向与产业导向有机结合。创新链贯穿科学技术从产生到落地的全过程,往往从基础理论研究开始,最终产生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突出问题导向,往往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开始,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价值的应用技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调的是产业发展要突出科技引领作用,注重开发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等高质量科技供给的产业场景应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调的是科技创新要面向经济主战场,解决现实问题,破解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提升企业在科技项目形成、组织和资金配置等方面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


汇聚多元创新主体引领产业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领域。随着新兴产业创新活动的复杂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增强,传统的研发与创新组织路径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亟需新的技术研发与创新组织形式。依托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垂直整合能力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带动中小企业有效参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有利于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我国产业创新能力,有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引导更多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需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支持更多企业投入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


一方面,要探索“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新模式,引导创新资源更多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在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增强主导作用,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更好满足技术创新的多样化需求。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业联盟、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开展相关应用基础研究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另一方面,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为创新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畅通人才流通渠道,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