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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热议!上海浦东支持外籍人才任事业单位、国企法人代表!

浏览次数:343 发布时间:2024-02-28 08:24:46

据报道,日前,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浦东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浦东新区将实施“全球引才伙伴计划(GTP)”,进一步推进“明珠计划”。其中就包括,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鼓励外籍科学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人等,全力打造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


作为浦东新区全球引才伙伴计划的一部分,“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是引才机制的创新,也是对长期以来一些用人规定的突破。它瞄准的是吸引更多全球优秀人才,更好服务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也利于为中外之间的企业合作、管理经验的交流等架设更多桥梁。同时,在当前背景下,这种在人才使用上淡化国籍区隔的做法,也是彰显区域对外开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应该说,它与近年来方方面面的国家对外开放举措,以及国人对于“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期许是一致的,并不是什么特别突兀的事。然而,该做法却在舆论场引发了一些始料未及的讨论乃至争议。


比如,部分声音认为此举有崇洋媚外的嫌疑,这是否会让一些不具备“真才实学”,只是到国外混了个国籍的“关系户”乘虚而入?这些疑问背后的顾虑和担忧或具有现实背景,但严格说,都属于信息不对称下的过度解读,是一种过虑。


首先应看到,“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并不是浦东新区首创,而更像是已有探索基础上的一种跟进。因为早在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就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此后在2021年,海南就诞生了首位由外籍人才担任的省属国企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该项创新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而是有可借鉴的经验在先。


同时,很多人可能忽视了一点,该政策是浦东新区根据今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来制定的,因为其中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见,它的出炉背后必然有着严肃的论证和大的现实考量,并非某一个地方的“心血来潮”。知晓了这些背景,相关讨论或就可以更理性一些了。


再具体来看,允许外籍人士担任事业单位、国企法人,之所以被一些人与崇洋媚外扯上边,主要是被一些非理性情绪所遮望眼,而对背后的人才流动趋势、市场规律和开放趋势正视不足。要知道,中国4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不断强化与世界交流、合作的“互通史”。人才的互流互通正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比如,跨国公司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都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这种作用很大一部分就是以这些跨国公司中的外籍人才为载体的。那么,允许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人才在事业单位、国企中担当重要角色,其实也是希望把这些业已证明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复制,从而为相关领域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何乐而不为?


从更大视野来看,用人机制上的更开放与中国对外开放的脚步是“配套”的。在全国层面,“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已正式确定。而产业、市场领域的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用人机制也变得更开放,这不仅是水到渠成,也是有力支撑相关领域在更大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实上,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代表的是一种更高水平的开放,其中也必然包括人才管理规则开放的与时俱进。


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国企法人要把好质量关,防止“浑水摸鱼”,这确实是一种必要的提醒。比如,外籍人才担任法人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哪些领域可以放开,哪些领域可能还需要暂缓,这些都还需要更具体的规则来框定。理想的局面,当是既确保优秀外籍人才能够“人尽其用”,又把人才质量放在选拔第一位,并保障好公平竞争,防止走偏。另外,要指出的是,允许和支持外籍人才在一些领域担任法人,并不意味着相关行业法人要全部“外籍化”。它不过是进一步破除相关领域的一些用人限制,为可能需要的情况开一道口子,不该片面放大其不利影响。


总体上,在部分地方试点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国企法人,是与当前对外开放水平和未来开放需要相契合的选择,也是在更多维度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探索之一。社会可以理性讨论并监督其如何做得更好、乐见其成,但不必为之添加过多的“情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