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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

浏览次数:250 发布时间:2023-10-08 09:39:07

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通知》明确七个方面内容:


一、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优先提供创业孵化支持,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实战模拟等服务。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


二、保障企业用工。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在“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中设立招聘专区,促进供需匹配。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缓解用工难题。


三、保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


四、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五、支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年就业见习领航行动,开发见习岗位,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提前留用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鼓励围绕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开展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打包兑现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大数据应用,开展数据比对,主动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广“直补快办”模式,按规定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调度,跟踪工作进展,确保落到实处。挖掘选树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