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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以股权投资支持制造业当家

浏览次数:129 发布时间:2023-07-04 08:43:46


6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着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计划到2035年,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70%左右。
《意见》提出实施“大产业”立柱架梁行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包括培育壮大千亿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在超高清视频显示、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创意等领域,培育新增3—4个万亿元级战略性产业集群。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新兴产业跃增发展,培育新增4—5个超五千亿元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谋划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塑造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在6G、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深海空天等领域形成一批硬核成果,积极抢占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聚焦装备制造以及终端产品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工业母机、农业机械及以储能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等产业。开展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家具建材、智能家电、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皮革皮具、五金机电、日化美妆、老幼用品等产业提质升级,分行业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意见》还提出实施“大平台”提级赋能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引领力的产业发展平台,包括:高标准建设一批“万亩千亿”园区载体,增强工业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高质量建设制造业创新大平台。
在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方面,《意见》强调发挥股权投资的作用,强化制造业当家的地位。

实施“大项目”扩容增量行动,打造吸引全国全球重大项目和投资的首选地。推动制造业招商引资增量倍增。实施招商伙伴合作计划,打好以商招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乡情招商等招商引资“组合拳”。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制造业规划布局,推动一批央企、军工企业战略合作项目和关键产业项目落地,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金加大对在粤制造业项目投资


实施“大企业”培优增效行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争取深交所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的融资支持。大力发展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激发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的活力,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主体“投早、投小、投科技”。


实施“大环境”生态优化行动,建设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实施“粤产粤优”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建立与深交所、港交所、上交所、北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所的联动机制,推动更多省内制造业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鼓励相关公募、私募基金加大对制造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本向制造业倾斜。


同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条例》同样强调发挥股权投资的力量,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投资支持。


鼓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模式设立子基金支持制造业发展。探索建立政策性基金投资容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共同发力,坚持制造业当家  

2023年4月,《广州市从化区先进制造业扶持办法》出台,设置企业上市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上市补贴。

本办法实施后,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主流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


(一)境内直接上市的区内企业,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给予4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个阶段的,可同时申请,每家企业每阶段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二)境外直接上市的区内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2023年2月,东莞发布《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营收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不少于25家。


《措施》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能级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打造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材料等产业新立柱,2025年底前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率先突破千亿元规模。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图谱3.0版本,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一产业技术中心、一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支撑体系,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不少于2000亿元。


2022年11月,《佛山市加快制造业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方案(2022—2025年)》出台,在数字化转型及赋能重点方向方面,提出建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智能家电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有色金属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十大产业集群。至2025年,优势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十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定位清晰、聚集度高的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加速建设以“工业互联网园区+行业平台+专精特新企业群+产业数字金融”为核心架构的新制造生态系统。
2022年6月,深圳发布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提出打造“20+8”产业集群,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若干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计划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优质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一批现代化先进制造业园区和世界级“灯塔工厂”。

2021年,《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要求推动制造业强链补链,点引进关键领域内优质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促成惠州市电子信息、绿色石化等领域优势产业链快速做强做大,形成局部领先优势。建立重点制造业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提供优惠利率,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珠海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先后出台,规范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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