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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对华战略竞争建议

浏览次数:1484 发布时间:2019-11-20 08:57:44

2019年11月14日,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US China Economic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USCC)向国会提交2019年度对华战略竞争建议报告。该报告长达593页,回顾了2019年度中美在经济贸易、安全、政治和外交等重点领域的竞争、博弈态势,从美中经济与安全关系、中国的内外部挑战、中国的全球行动、香港和台湾问题,以及高科技发展等方面,对中国的发展状况及其对美国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估,并向国会提出总计38条政策建议。


一、USCC成立背景及作用


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美国国会为监测中美贸易交往对美国经济与安全影响,于2001年依《2001年弗洛伊德斯彭斯国家国防授权法案》而特设的立法咨询机构,在美国制定对华政策方面具有较高影响力。该委员会成员多为议员助理,一共12名,由参众两院领袖任命。


USCC主要负责监测、调查、向美国国会汇报中美经济与安全领域的重要事实、分析和结论,每年向国会递交年度报告。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武器扩散、经济转移、能源、美国资本市场、地区经济与安全影响、美中双边合作项目、WTO的遵守情况、言论及信息自由情况等。该委员会曾在台湾、南海、人权、知识产权等多个敏感议题发布报告,从其倾向性来看,相关报告对中国一直充满意识形态偏见和冷战思维,极力渲染中国发展对他国形成的安全威胁,并不断鼓吹中美“脱钩”和对抗,相关论点值得我高度关注。 二、报告主要内容


USCC本次发布的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系统性地梳理了中美政治、军事、经贸、金融、技术、教育等几乎所有敏感领域的竞争态势,最终向美国国会提出10个方面,总计38条建议(标红为“十项重要建议”)。要点如下:


(一)中国的内外部挑战

1.美国国会应向印度-太平洋国家的独立媒体和支持信息自由流通的项目提供资源,以支持其对抗中国的宣传和影响力。


2.美国国会须要求财政部、商务部、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部门提交一份有关美国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和其他债务工具的情况报告,包括直接、间接持有衍生品的情况。


3.美国财政部应向国会提交一份有关中国跨境支付系统运作的报告,并说明利用跨境支付系统绕过国际制裁机制运作的可能性。


(二)中美商业关系

4.国会应颁布法律,禁止下述情况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未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Oversight Board, PCAOB)及时提供涉及其中国运营状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 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不符合美国和欧盟最佳标准;
  • 公司采用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Entities,VIE)架构;
  • 公司不遵守《公平披露规定》(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未将重要信息同时发布给所有投资者。


5.国会应立法,要求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年报中必须披露以下信息:
  • 中国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包括直接补贴、政府贷款、赠款、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担保、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直接或间接支持的情况;
  • 获得政府支持的条件,包括满足出口绩效,指定从本地供应商购买货物或使用本地知识产权,为政府人员安排公司职位等;
  • 公司党委的组成人员和其职位;
  • 公司内部(包含其中国子公司、美国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现任或曾担任中国官员的人员情况。


6.国会应立法收集有关中美经济关系数据,要求有关经济数据统计部门,包括人口普查局、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不仅要发布中美贸易量数据,还要详细调查供应链数据,记录每种进口产品零部件的原产地。


(三)新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

7.国会需指导美国司法部在联邦调查局体系内建立新的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将与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国务院合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就保护高科技领域技术机密等事务与大学代表和相关联邦机构交流信息。


8.国会需指示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提交中国留学生和研究人员情况报告,包括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的学生和学者数量,以及其过去和当前所在单位、主要研究领域、在美停留时间及随后工作等,并收紧向中国政府和相关实体资助的学生和学者发放签证。


9.修改《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41条,将税收抵免扩展到新产品、计算机软件及技术的初始开发阶段,以增加美国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生产;在中国对美国构成竞争的技术领域,加大对美国研究机构和公司的税收优惠。


10.国会应与美国能源部、美国商务部共同指导美国地质调查局、美国内政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开发风险评估框架,以评估哪些对国家安全和商业活力至关重要的生产原材料控制在外国手中,并建立预警机制,警示关键材料供应中存在的威胁。


11.指导国家科学基金会等机构合作研究中国在新兴科技国际标准化方面的工作情况,并特别列出正在制定的符合中国利益的排他性标准。


(四)美国对中国生物技术和药品依赖性日益增强的问题

12.国会举行听证会,了解美国的制药能力、美国对中国药品和活性药物成分(API)的依赖状况,并评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是否有能力确保从中国进口药品和原料药的安全性,旨在立法要求:


  • FDA需编制清单,列出不在美国生产、对美国消费者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中国独家生产的进口药品和原料药;
  •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美国国防部和其他联邦政府资助的卫生系统只能购买美国生产,或经过FDA认证的药品,并且需要积极监控药物质量;
  • FDA需在6个月内对中国制药企业实施大检查,并向国会说明中国是否依据美国标准监管药品质量;若中国未遵守相关标准,FDA则须向国会提交一份保护美国药品安全的计划。



13.国会指示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更新其2016年《药物安全》报告,报告应侧重于评估FDA检查中国药品生产设施安全性的能力。


14.国会应考虑通过立法,要求向国防部和退伍军人事务部供应药品的制药企业披露哪些基本药物可能由于原料药物在中国生产而面临短缺或供应中断的风险。


15.国会立法要求药品公司在产品说明中标明药物成分及其原产国。


16.国会应立法建立风险体系,要求药品及活性药物成分的进口商承担药品安全责任,警惕因污染、药品缺陷等因素造成的健康风险,其中着重注意中国的原料药和成品药。


(五)遏制中国的“全球野心”

17.国会应指导国防部在《中国军事与安全发展年度报告》中对中国“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野心”进行评估。


18.国会直接进行评估,确定中国在世界各地展开旨在建立军事存在和后勤支援设施的行动;调查中国国企和关联实体对战略资源(例如港口和机场)的投资;并为如何阻止其他主权国家接纳中国军事存在提供对策。


19.指导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评估有关政府雇员的中文能力,以针对性地分配有关职位,提高任务执行能力。


20.国会应指示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辅助政府雇员对开源企业网站进行访问。


(六)中美战略竞争新时期的中俄关系

21.国会应指导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评估中俄与美国竞争对重塑全球秩序的影响。评估中需要考虑中俄两国意识形态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包括中美意识形态的异同、可为美国利用的争议话题,以及北约同时与中俄发生冲突的后果等。


22.国会议员应在北极理事会,以及两年举办一次的北极地区议员会议(SCPAR)中积极讨论中俄两国的经济与安全问题,从而谋求美国在北极地区的利益。 


(七)遏制中国的“太空野心”

23.国会指导国家航天局制定一项战略,以确保美国在面临中俄竞争时,仍保持太空霸主地位;应拟制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太空资源开发、轨道空间战略利益、保护太空商业通讯和导航能力免受中国反卫星武器打击、确保美国掌握太空商业开发标准、加强美国太空产业产品供应链和生产能力等。


24.国会应指示国防部采取行动,确保美太空航行和通信自由不受中俄威胁。


25.督促政府积极参与国际空间治理机构,并以符合美国及其盟友利益的方式进行主导。


(八)改变印太地区现状

26.国会指导政府评估在印太地区盟国建立新的军事训练基地的可行性和影响,以增强地区连通性和互操作性。


27.国会要支持落实《印太地区稳定倡议》(Indo-Pacific Stability Initiative)和《印太地区透明度倡议》(Indo-Pacific Transparency Initiative),确保美国在该地区的预算与实施国家安全目标要求相一致,通过履行美国对印太地区的承诺增强盟国信心。


28.指导国务院继续拓展在帕劳共和国和密克罗尼 西亚联邦的“和平队计划”,并将该计划扩大到其他太平洋岛国,以抵消中国对上述国家的影响力。


(九)台湾问题

29.美国国务卿应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 美国政府已采取并即将依据《与台湾交往法》采取的、加强美台官方互动的措施清单;
  • 拟定一项战略,对与台湾保持“邦交关系”的国家给予经济和安全援助;
  • 扩大台湾与其他民主国家进行多边合作的详细步骤,例如在流行病控制、网络战和媒体战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30.指示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撰写报告,评估一旦发生台海危机,从台湾、中国大陆、日本和韩国向美国输送高科技产品的供应链状况。


31.指导国防部围绕如何在2035年前确保美军有能力遏制中国大陆军队统一台湾的行动进行研究,该课题报告将成为一个为期15年的“防止大陆武力统一台湾计划”的基础,旨在阻止中国政府进行武力统一。


32.加强美台两军互动,增强对台军事培训,允许双方现役军人着制服互访等。


33.国会要为对台军售和武器维修保养等事项审批提供便利,使之达到美国盟友所享受的最高等级。


(十)香港问题

34.建议国会修订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案》,使国务院可以出台一系列衡量香港是否“高度自治”的标准,并以此为依据提交年度报告,评估香港状况,进而确定是否给予香港特殊待遇。


35.国会要立法申明,一旦中国派军队或武警干涉香港事务,便暂停一切香港根据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案》所享有的特殊地位和待遇。


36.国会要通过立法,要求商务部扩大对在香港注册和运营的中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出口限制。


37.国会应举行听证会,审查目前对中国内地进行出口管制、却未对香港实施的出口管制项目,并要求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和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评估当前出口管制措施的有效性。


38.国会议员要组团访港,会晤当地各阶层人士,表达对香港言论自由和法治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