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6 发布时间:2022-06-28 09:43:42
政府引导基金近年来在全国发展如火如荼,尤其是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来开展资本招商成为了各地招商引资的标准配置。为了帮大家更好熟悉和运用政府引导基金,本文选取国内开展比较早的浙江、江苏、武汉三地的宝贵经验总结供参考。
01政府引导基金的“浙江实践”经验
浙江省是政府产业基金起步相对较早、运作相对较好的省份之一。其基金运作有哪些亮点?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首先,参股基金的筛选流程体现市场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投资意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推荐投资项目,并委派代表参加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但不介入具体的项目洽谈和尽职调查,充分发挥基金专业管理团队的独立作用。
其次,基金投资运作机制体现市场化,政府产业基金对外投资坚持“参股不控股”,并通过协议(章程)对参股子基金的投资方向、省内比例、收益分配、禁止性条款进行约定,依法依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
最后,费用和收益分配体现市场化,参股基金按照市场价格向基金管理团队支付管理费;省产业基金、市县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均按照“同股同权”的市场化原则约定分配收益。
无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了基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基金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省级产业基金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与市县政府开展合作,积极带动市县组建政府产业基金,推动市县层面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宜的基金规模、设立方式和运作模式。同时,鼓励各地创新基金运作和管理模式,推动地方龙头企业和核心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为吸引更广泛的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到浙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浙江省还将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为私募投资机构落地提供精准服务。目前,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宁波市梅山海洋金融小镇、嘉兴市南湖基金小镇等金融特色小镇主打基金业态,已在业内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
同时,规范运作:基金发展的“生命线”。从第一只基金建立开始,我们就把规范运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首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金主要采取“母基金”模式开展运作,通过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上下级政府之间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多种形式的子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
其次,严格禁止政府引导基金参与“明股实债”及兜底。制定出台一系列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产业基金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同时规定不得从事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等业务。为更好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办法规定政府可通过适当让利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合作,更多投向实体经济。
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市县政府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在合作组建产业基金时,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开展投资运作,有效避免“明股实债”及收益兜底等不规范行为。同时,财政部门加大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
最后,加强投后管理。为给市县政府产业基金起到引导示范作用,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带头完善了基金投后管理、区域基金运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自主研发投后管理信息系统,持续跟踪基金运作动态,推进投后管理“制度化、痕迹化、信息化”,有效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重大风险。结合省级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实际,探索建立区域基金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为开展考核评价提供基础支撑。
02政府引导基金“江苏实践”经验
近年来,江苏财政部门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方式由直接无偿补助向间接有偿引导转变。“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是财政部门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财政支出方式改革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机结合的重大改革举措,更加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集聚,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是政府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从设立框架和组成人员上,尽可能保障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此外,为提高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基金另设监督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
“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就是要改变以往政府资金行政性分配的管理方式。”政府作为出资人在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不影响基金管理团队对具体项目的专业研判和选择。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其投资运作充分遵循市场规律、按市场化规则办事。在子基金方案和管理人的选择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政策,均没有明确规定方式。江苏根据基金运作的一般规则,结合不同的基金定位、覆盖领域、管理规模、基金管理人职责等因素,采取多层次、市场化、差别化的选择方式和标准,由基金各出资人综合协商确定基金管理人。对规模大、跨行业的市场化基金,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综合性基金管理公司。分行业的专业性基金,则重点考虑具有专业投资背景的管理公司。
此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引进了19个基金管理人,落地江苏、实行本地化服务,有14个优秀团队位列2017年度全国投资机构排行榜。
资金撬动:创新模式 市场化合作。不忘初心,始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既是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也是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责任和使命。实践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并没有急于盲目推进投资业务,而是走了一条先谋好布局再开展投资的道路,保证基金不偏离基本方向。基金自成立以来,探索建立条块结合、长短结合、区域性综合基金与细分产业基金相结合的战略业务架构。
截至2017年底,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募集和设立工作,以200.72亿元的认缴出资,发起打造了一个总数约50支的子基金舰队,实现基金总规模2100亿元,共撬动包括银行资金、产业资本、投资性资金等在内的社会资本1826.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的比例为9倍多。
“这说明我们的基金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体现了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社会资本的过程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创新了政府与金融机构投资合作的新模式。”基金在行业内率先打破优先劣后模式,实现政府出资与银行资金的同股同权,保障了基金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投入,有力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政府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追求快速、短期回报不同,应当以实现政府政策为首要目标,兼顾投资盈利。因此,政府投资基金不以逐利为主要目的,在同股同权的原则下,会根据基金募资难度和投资风险程度,通过让渡部分收益的措施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经科学的绩效评价,子基金实现预期投资绩效和政策目标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在收回投资本金和门槛收益的基础上,可给予其他出资人一定让利,通过超额收益奖励,调动其他出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
03政府引导基金的“武汉实践”经验
几年来,武汉市在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的这块试验田里辛勤地耕耘着,付出了心血,也收获了成功。
“传统的财政资金行政性分配方式,基本上是:投向由‘政策规定’、分配靠‘专家评审’、兑现按‘既定标准’、监管用‘行政缰绳’,这种方式,对市场主体束缚较紧,对市场行为干预较大。”
如今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说白了,钱还是那些钱,但在分配、使用和管理上就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要总结经验的话,我觉得突出体现在‘四让’上。”
一是“让位”于市场,使不同主体适得其所。新修订的《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引导基金授权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管理,由企业履行政府基金代理出资人职责,由代理出资人将政府战略表达成市场语言,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的积极性。
二是“让权”于基金,使收益分配同股同权。政府部门负责把控方向,基金公司和团队全权负责运营,参与引导基金运作各方按契约式、市场化方式享受各自权利,以此充分发挥引导基金受托机构、子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主观能动性,释放基金投资活力。
三是“让利”于企业,使发展活力源源不断。为了支持企业更好发展,对重点战略性产业领域,政府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将当前投资转换成未来发展的持续动力;对中早期创新型企业,政府引导基金适当加大出资比例、让渡退出分红,吸引金融资本聚焦创新创业;对成熟期企业,政府引导基金坚持同股同权,以此增强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如此,财政资金加大了循环使用的力度。
四是“让贤”于机构,使基金管理日臻完善。强化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创造机会为专业人才在汉发展做好服务。对标先进城市管理服务经验,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主动开展合作洽谈,吸引具有全国或国际影响力的基金管理团队落户。
“从财政资金基金化后的流向看,子基金的投资行业和武汉市重点投资领域高度一致,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先进装备制造占子基金投资总额的前三位,显示出财政资金较好地发挥了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