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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全球价值链:趋势、风险与应对

浏览次数:184 发布时间:2022-05-25 08: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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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数字经济时代全球价值链的全新特征与新风险以及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我国产业与微观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需要在生产要素层面进一步强化数字要素的第四类生产要素在数字创新驱动发展要素中的核心地位,在产业层面,强化数字经济对产业的赋能效应,即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双轮驱动打造面向国内大循环的产业链与创新链共促机制;在微观企业层面,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驱动创新引领,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

一、数字经济发展以及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趋势


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过程与影响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的成本节约机制。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能够影响增加值分配以及增加值出口,提高商品与服务的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主要表现为在全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中,数字智能技术高度渗透于组织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及品牌运营等各个分工环节,能够节省各个环节的交易成本以及实现诸如生产制造环节的智能化,降低劳动力成本以及增加服务端的增加值。具体而言,在数字智能技术影响下,在生产环节,生产设备与控制过程的全流程数字智能化实现标准化与个性化生产并存,范围经济效应与规模经济效应得以放大,依托于信息智能技术能够实现人力、物力与财力等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带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各个环节的成本降低效应。同时,在全球价值链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中,由于地理距离、语言文化以及制度距离等多种障碍因素的存在,传统价值链传递过程中的交易与沟通成本较高,贸易规模受限。而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平台导致传统贸易成本大幅降低,产业组织的多样化包络于数字贸易平台之中,扩大了贸易的规模以及降低了国别之间的贸易成本。


第二,数字经济对产业链的赋能与深度融合效应。数字经济时代不仅仅在微观企业层面体现为对企业生产与服务成本的降低以及贸易过程的成本降低,更体现为在中观层面对产业链整体性的赋能与融合效应,通过重塑产业链内的分工逻辑以及运作模式实现产业间的功能互补与跨界协同,实现基于产业链的全球价值链的增值效应。具体来看,数字经济时代最突出的数字智能技术便是高度的融合特征催生出制造业服务化,数字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激活了产业内的分工效率以及技术创新效率,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高度协同以及不同产业链的高度协同导致产业附加值不断增加。尤其是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边界日益模糊,生产性服务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得以突飞猛进。且数字信息技术使得传统产业链内的分工个性化与规模化并存,传统高度模块化与集成化的产业链能够分解为多个产业链,且分解与扩张边界主要是延伸出全新的创新生态,最终基于产业链的价值链得以增值。


第三,数字经济时代对出口增加值的放大效应。数字技术通过数据传输以及信息系统的标准化运作,大大提高了商品与服务过程中的标准化程度,并提高了全球贸易与全球产业分工过程中价值链的灵活性。比如,传统的基于国际贸易的过程需要经过海关各类程序的审查,国际贸易的通关时间限制了整个价值链活动的传递效率,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较大的人为的交易成本。在数字互联网技术下,贸易过程能够实现线上与线下协同,各类审查能够通过数字平台纳入统一的框架内容之下,实现审查的条块分割转向标准化与统一化。且在贸易的终端环节支付过程层面,数字技术能够实现贸易时间缩短、贸易过程效率改善以及弱化地理空间距离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而增强了增加值出口。总体来看,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全球价值链相较之于传统价值链在各个环节以及衍生的附加值效应都呈现出全方位的变化。

二、数字经济时代下全球价值链面临的突出风险


(一)价值链空间布局:数字技术的深入赋能效应衍生全球价值链缩短与回流效应

尽管数字技术进一步为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数字技术将有助于企业的制造过程与研发设计以及售后服务实现深度融合,进而大大延扩了整个价值链与产品链的空间,为处于中低端制造企业攀登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位置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从全球价值链布局来看,数字信息技术的深入运用打通了整个产业内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过程中的模块化与标准化,且价值链的治理模式从传统的消费者驱动、生产者驱动转向了去中心化的平台驱动模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端分工环节在地理空间上的迁移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这为处于全球价值链高端的主导国家以及主导产业环节实现其他中低端环节的空间布局收缩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美-德—中”制造中心来看,在近十年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下,根据Christophe Degain等学者的测算,研究发现2005-2011年之间以美国、德国和中国的联系紧密程度不断攀升,但是这一趋势在2015年后发生了逆转,以美国为核心的北美生产网络与中国为核心的“东亚+东盟”生产网络日益分离,呈现出全球价值链的回流收缩以及孤岛效应。


近年来,受到第三次工业革命下抢占信息网络与智能技术的话语权的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效应,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处于全球价值链高端地位的发达国家纷纷布局新一代信息产业、数字产业(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工业机器人等)以及新一代生物技术作为抢占颠覆性技术创新话语权的重点领域,制定了“再工业化”等战略强化链主国家在整个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链主”地位,比如美国近年来其整个产业政策的核心导向便是围绕以“恢复基础制造业,保护中端制造业和强化高端制造业”为目标强化其在整个全球价值链中的“链主地位”。

总体而言,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技术深入赋能全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效率与整体出口增加值的过程中,也为部分链主国家缩短全球价值链以及回流价值链中的部分环节提供了可能,进一步强化了技术策源国和“链主国家”的先发与先动优势,导致部分发展中国家以及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的国家面临“分工陷阱”以及回流带来的“挤压”风险。


(二)价值链治理:链主国家对“攀升国”的科技压制与封锁衍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智能技术成为驱动新一轮经济社会变革的关键技术支撑,尤其是数字通信技术中的5G技术以及决定算力的芯片技术成为全球价值链中“链主”国家掌握数智经济中价值链高端的关键核心技术,因此其排斥或者制裁链内其它国家的产业以及企业进入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便成为近年来全球价值链治理中面临的突出科技风险。


为稳固维持以美国为主的“链主”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高端位置,近年来美国以实现国家安全以及遏制中国全面转型升级为目标,对中国数字通信领域的关键企业(军工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以及领军企业)、关键技术研究机构、关键高校实施系列制裁活动,全面遏制与封锁中国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下抢占数字技术话语权崛起。比如,自2018年以来,美国商务部陆续对44 家中国军工类企业、华为、中兴等数字技术领先型企业进行制裁与封锁,出台关键核心技术的实体管制清单以及限制重点高校的部分学科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新一轮工业革命的系列数字与智能技术列入出口管制清单,阻断对中国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供给,导致近年来我国在部分产业中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凸显,其中“卡脖子”技术主要涉及5G、人工智能、军工安防、芯片开发、超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业机器人等新一轮工业革命下的颠覆性技术领域。

总体而言,全球价值链中的“链主”国家近年来对中国制造业的全方位的科技封锁,加剧了制造业领域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且 “链主”国家通过拉拢具备科技话语权的价值链高端的其他发达国家组建技术封锁同盟,全面遏制中国制造企业攀登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三)价值链分配整体失衡:全球价值链分工环节的失衡与数字鸿沟加剧世界经济不平等

在数字经济时代,全球价值链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便是制造业的服务化,即从全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来看,由于数字信息技术的高度渗透以及对产业的深度赋能,传统产业链中的生产环节高度自动化以及智能化,相应地处于生产环节的增加值便不断收缩,而处于生产环节上游以及生产环节下游的研发设计以及产品销售与品牌等价值链环节的附加值便不断提升,制造业服务化程度也成为制造企业攀升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在研发设计环节,数字化赋能研发设计能够为企业的研发提供更多的知识服务,提升整个技术的复杂程度以及技术开发的效率;在销售与品牌环节,数字化赋能能够强化消费者以及用户体验,进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因此,数字经济时代下由于数字技术的深度运用以及对全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的深度赋能,最终导致价值链的“微笑曲线”中间收缩,两端陡峭,加剧了全球价值链内企业的分工地位的不平等以及世界经济贸易格局的不平等。

同时,由于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企业成为价值创造过程中最为显著的微观组织支撑,平台企业以其独特的网络效应、商业模式以及数字能力实现平台垄断,提高了具有数字平台资本的数字强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价值分配地位,加剧了以跨境数字平台主导的贸易不平等格局。比如,根据UNCTA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全球数字经济报告 2019》显示,在2018年,全球市值超过 10亿美元的平台企业总市值中,美国所占比重为72%;谷歌占有全球搜索引擎市场的份额超过90%;亚马逊占有全球线上零售市场的份额约为37%。更为关键的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处于数字产业中的领军企业具备了制定技术标准的技术话语权,能够对整个价值链的其它企业实施相应的标准主导的技术干预或者技术标准控制,且领军企业能够利用其强大的数据、算法等技术实现对链内其它企业精准定价,最终通过算法技术实现跨行业的垄断,进一步强化了“链主”国家中的领军企业与链内其它企业在价值分配上的不平等。

三、数字经济时代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应对思路


(一)生产要素驱动:强化数据要素的第四类生产要素在数字创新驱动发展要素中的核心地位

从生产要素的角度,数字经济时代最突出的生产要素变化便是数据成为第四类生产要素。不管是数字产业还是产业数字化,其都离不开数据要素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各个环节的有效流动与充分配置,通过数据的收集、加工、处理以及转化,能够实现全新的数字资本以及数字赋能的智力资本。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角度,价值链各个环节包括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产品销售以及品牌服务等各个过程,数据流动是实现价值链赋能以及提升增加值的必要条件。数字经济时代全球价值链的有效分工以及迈向中高端离不开数据要素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有效配置。

但现实是,目前对于数据流动依然存在种种制度障碍以及标准壁垒,数据流动不充分以及缺乏数据共享机制成为制约传统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深度数字化赋能的关键障碍,也成为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制造业攀登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障碍。且从全球价值链中不同地位的产业分工体系中,不同国家的数据基础设施以及对于数字技术运用的能力差异巨大,数字不平等以及数据鸿沟成为阻碍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国家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创新驱动以及创新引领的全新发展战略下,我国政府以及企业需要高度充实数据要素在整个产业数字化以及数字化产业生产要素中的核心地位。具体而言,政府需要强化对数字技术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强公共数据的共享平台建设,尤其是在制度层面需要加快建设面向数据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为数据要素在整个产业链与价值链中的充分流动提供制度基石,为构筑与强化数据要素的市场定价体系、流通体系、交易体系以及治理体系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更为关键的是,强化数据要素在数字全球价值链形成以及扩展升级中的核心地位,数据要素其价值的增值与放大依赖于数据要素与其它要素的深度融合,因此需要基于数据要素的供给规律,构筑坚实的数字人才基础,激活数据要素的组合配置与生产的价值效应,这一过程最关键是加快实现数字人才供给体系建设,尤其是当前面前数字人才的公共创新体系尚处于起步状态,政府需要加大对数字人才的公共基金扶持力度,推动创新型企业强化数字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引导高校、企业共建数字人才培养基地与数字人才创新共同体。


(二)产业赋能:强化数字经济对产业的赋能效应,打造面向国内大循环的产业链与创新链

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数字化是产业衍生附加值的重要实现方式,产业数字化的背后是传统产业充分触网,加速运用数字智能技术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以及创新链各个环节效率改善以及能力协同。当前面对中美关系的新形势以及全球价值链双端挤压的新局面,在产业层面需要高度重视面向国内大循环主导下的产业数字化能力建设,将产业数字化作为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以及未来产业培育中的重中之重。在全球分工的碎片化价值链治理格局下,我国数智产业中的关键核心技术依然存在对外依存度高以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面向内循环主导下的产业数字化前提依然是提升数智企业面向数字智能技术的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本土产业链中产业数字化的底层技术基础。

目前,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两种主要路径,第一种主要路径是以传统产业中的龙头企业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为牵引,通过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产业内各个分工环节的智能制造以及数字化转型。通过设立“灯塔工厂”等方式对传统制造企业予以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企业的机器设备、生产流程的数字智能化程度,并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有效实现各类资源的集聚与协同,实现供需对接,大大降低整个产业生态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与运营压力。


因此,围绕第一种路径需要大力提升领军制造企业的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工业软件、工业数据共享平台以及工业数据模型的开发力度,形成以工业智能平台与智能软件为核心的智能赋能生态系统。


第二条路径主要是以数字平台型企业为依托,利用数字平台型企业的数据服务能力、云服务能力以及算法能力实现传统制造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深入推动传统企业的加工制造、工业模具、产品服务以及研发设计等各个环节的智能化,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物流仓储的高校协同,并依托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供需匹配,提升大规模定制与个性化定制的柔性制造能力。


总之,数字经济时代实现全球价值链攀升的产业基础是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的双轮驱动,构建面向内循环主导下的本土产业链与创新链的共促机制,以数字技术驱动的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耦合与能力协同,全方面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最终攀登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驱动创新引领,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

在全球价值链高度开放的分工体系下,在微观企业层面面临的严重问题便是开放式创新作为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企业的主导创新模式选择。尽管开放式创新范式下企业能够通过研发合作、知识吸收、成果租借、专利授权、许可证制度等多种形式规避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但是开放式创新的前提是整个创新环境处于高度开放的稳态之中,企业能够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创新资源实现创新能力的迅速提升,但是一旦全球价值链内的其他国家开放式创新环境恶化,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企业迅速从开放走向相对封闭,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企业难以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中寻求技术替代方案以及技术合作的理想伙伴,最终整个企业的创新链面临断链风险,直接的体现是创新链的“链主”企业对全球价值链中的其他企业技术封锁,直接导致了整个产业以及微观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

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企业作为赋能全球价值链的微观组织载体,也是整个产业链内实现产业数字化的产业组织,需要进一步提升数字企业的全面自主创新能力,将创新引领与创新驱动摆在整个创新战略导向中的基础性与关键核心地位,逐步摆脱旧有路径中的开放式创新体系下的技术过度外嵌、过度依赖的技术引进、模仿与消化吸收模式。


具体而言,企业全面自主创新战略不仅仅是企业家个体或者研发团队的创新驱动导向,而是以综合价值导向、人本意义与共益型创新的逻辑取代单一市场盈利逻辑重塑整个企业的创新底层逻辑,更是构筑整个企业的自主创新文化、自主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创新治理体系全方位支撑整个企业自主创新战略的实现。


因此,全面自主创新战略的落实不仅仅需要企业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设定研发投入在整个营业收入中的门槛值,更需要企业家以及整个企业战略团队超越企业竞争的单一市场视野,培育真正具有创新战略眼光的战略型企业家,将整个企业创新战略体系放置于国家创新体系与产业创新体系之中,实现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真正意义上契合国家战略、引领市场需求以及创造可持续导向的综合价值,实现企业向创新型企业以及世界一流企业转型,最终以世界一流企业构筑全球价值链中的“链主式”竞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