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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推动长三角产业协同升级的路径

浏览次数:201 发布时间:2022-05-17 09:46:1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上海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要各扬所长。“十四五”期间推动长三角产业分工合作、优势互补,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十四五”时期长三角城市群在新发展格局下塑造发展新优势和提升全球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01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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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三省一市在产业战略规划对接基础上,聚焦产业合作载体、产业协同创新和跨域产业集群建设,极大提升了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一)建设产业合作载体

一是一批跨省产业合作载体和产业联动集聚区加快建设。主要集中在环沪地带,例如上海自贸区嘉善项目协作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沪合作示范区、G60等廊圈带等产业合作载体建设。二是跨省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长三角各城市合作开展5G建设和应用示范,通过建设“长三角百万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核电、船舶、新材料等行业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协同部署,目前已经形成了长三角全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二)推进产业协同创新

一是组织方面。科技部与三省一市共同设立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统筹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长三角地区设立了19个分中心网络,目前已经撮合达成技术交易22.5亿元。二是机制方面。上海联动三省探索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产业联合技术攻关,已经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取得许多突破性成果。通过放大长三角“创新券”互认互通范围,加速创新资源的流动。三是平台方面。同构搭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已集聚大型科学仪器36959台(套),切实提高了科学仪器利用效率,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四是载体方面。以打造长三角跨区域创新枢纽为目标,在上海张江建立了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三)建设跨域产业集群

一是通过设立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G60科创走廊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等,合力推动长三角地区跨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二是依托长三角企业家联盟组建9个产业链联盟,推进了跨区域产业链供需对接、标准统一和政策协同。三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跨区域制造业产业链,中芯、华虹、格科微等龙头企业加速在长三角跨域布局。




02“十四五”推进长三角产业协同升级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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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协同升级是“十四五”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难点。推动长三角产业协同升级,要围绕率先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共建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以“一盘棋”思想,推进产业政策联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共建、产业创新和升级合作、新型产业基础设施共建、“产学研”跨区域深度融合,打造各扬所长、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顶层设计,推进产业政策联动

一是加快出台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专项规划(重点是制造业协同)。突出产业发展的“空间相对集聚+功能深度耦合”,突出产业链跨区域整合与升级,谋划长三角圈层发展和轴带发展的整体产业集群、产业带及产业节点。二是成立由“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参与的“长三角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长三角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审议推动制造业发展规划、政策、工程的跨地区、跨部门协调,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构建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围绕共建世界级产业集群目标,建立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围绕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建立人才、信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围绕企业跨区域转移、跨行业联合,建立资金、项目、GDP、税收等环节的利益共享机制。四是设立“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跨区域产业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和产业技术平台建设,引导和协调产业特色化集聚、企业转移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五是提高政策执行的协同性。加强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跨区域执法联动。


(二)产业链合作,推进产业集群共建

编制长三角产业地图,明确产业链协同合作的空间路径。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编制长三角整体产业地图,明确产业链环节、重点企业和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以及重点技术分布信息,提出跨区域产业链协同合作的思路、方向和空间路径。明确长三角整体产业链补短板和锻长板的关键环节,以及需要协调推进的重点项目及扶持发展的核心环节。二是创新产业链跨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在长三角各地“链长制”改革基础上,推动跨区域的“链长合作”和“链主合作”,突破产业链协调的行政边界限制,建立跨区域产业链对接合作的平台载体、要素投入、政策配套等,鼓励龙头企业跨区域布局,设立分支或进行兼并收购重组。三是建立跨区域产业集群示范。以产业联系、资源共享等为标准遴选若干跨区域产业集群,授予跨区域产业集群相应称号,建立集群促进机构,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并进行专项考核。重点以毗邻区为依托共建跨区域产业集群,例如推动上海张江和苏州工业园生物医药产业的连片互动发展,推动长三角“一岭六县”省际毗邻区建设低碳高效的新兴产业集群。统筹规划跨区域产业集群配套的交通、电力、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会展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和检验监测中心等功能性支撑机构建设。四是建立产业集群信息平台。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长三角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集群公共信息平台,推动集群企业在技术、生产、市场等方面的交流与学习。


(三)创新共谋,推进产业升级合作

一是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梳理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的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瓶颈,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采用联合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调动和联合长三角乃至国内外的科创资源进行攻关。鼓励龙头企业跨区域整合科研院所研究力量,鼓励科研人员跨区域参与产业创新项目。二是强化创新要素的流动和共享。建立长三角科创要素对接和流动机制、科创园区(孵化器)互融互动机制,扩大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联盟和科技创新券覆盖范围。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搭建网上技术交易市场。三是建设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创新公共平台,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共建一批国家级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成立长三角“产学研”创新联盟,鼓励长三角地区知名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放大“产学研”联动的覆盖范围,为产业协同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四是加强跨区域协同创新。提升G60科创走廊的创新协作水平,加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上海闵行、浙江宁波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协同联动。


(四)平台共建,推进新型产业基础设施协同建设

一是共建前沿技术产业化示范平台。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产业领域,建设多地共同参与的产业化示范平台。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探索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区域协同发展模式。二是共建长三角车联网产业生态系统。推进车联网集成创新合作,提升车联网跨区域融合互通能力,发挥苏州和无锡物联网、汽车电子、云计算等前沿领域的先发优势,联合上海、合肥等重点城市,推进整车制造、车载芯片、感知决策算法等产业链环节的创新应用,培育壮大长三角区域车联网产业生态系统。三是共建物联网应用高地。以上海、无锡、苏州等城市为中心,建设面向长三角的双跨工业互联网,支持平台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中试设备互补共享、产业布局错位衔接、市场应用统一完整的原则,建设长三角跨区域物联网超级中试中心,形成覆盖整个长三角的物联网应用高地。四是共建量子通信产业生态系统。推进长三角量子通信干线网络建设,率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量子通信产业生态系统。


(五)人才共用,推进“产学研”跨区域融合

一是建立地区协同的创新创业政策。打造长三角协同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人才政策和人才创新服务,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科研条件、成果转化、专利申请及保护等创新创业环境。二是推进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围绕人才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转移接续问题,破除政策藩篱,做好跨区域制度衔接,推进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支持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公共服务成本的测算、结算和分担机制,推进公共服务的普惠式开放共享。三是建立协同的引才用才机制。建立省级层面的人才合作机制,探索人才服务“一卡通”和人才服务保障凭证互认互通机制。统筹长三角各地区的海外引才渠道和平台,共建全球化、常态化的引才网络。四是协同推进产才融合。以重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实施“龙头企业+重大项目+人才”的“双招双引”模式,促进人才配置的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补协同,形成“以产引才、以才促产、产才融合”的良性循环。深化跨区域“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融合发展。五是实现人才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合作建立统一标准的长三角人才大数据云平台,实现高端人才信息深度共享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