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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特征分析
浏览次数:304 发布时间:2021-03-01 07:52:03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产业规模年均增速超过25%,2020年达到约8000亿元,产业价值不断提升;大数据与各产业广泛融合,工业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医疗大数据、农业大数据等日渐成熟,支撑各产业优化升级;大数据企业快速成长,培育和发展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政府数据大量开放共享,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我们预计,“十四五”期间,数字价值将不断得到释放,数据共享和流通更加规范、数据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核心技术竞争力逐步形成,大数据产业将快速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特征一:数字价值进一步得到释放,数据从重要资源转变为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生产要素。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据得到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价值,已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并作为要素参与分配。2020年4月,《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将数据列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第五种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生产要素。“十四五”时期,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更加凸显,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建立与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金融交易市场、技术转移市场等一样规范、活跃、有序的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实现数据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进一步推动数据价值从平台商业价值向全社会的经济价值演进。
特征二:数据共享和流通更加规范、数据安全将有效保障,数据治理从局部“人工治理、技术治理”转变为全面“依法治理”。
当前,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成熟经验,数据资源确定产权、交易流通、安全保护成为数据治理过程中仍面临的重大难题,制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2020年,数据治理进程明显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已处于制定和完善过程中,从数据确权、共享、流通、安全保障等方面为数据治理提供法律依据,规范数据治理行为,积累数据治理经验,加快了我国数据治理进程。“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治理将更加成熟和完善,地方政府、各个行业及企业等都将在数据治理方面形成成熟的方案和制度,数据共享、流通、安全保障等数据治理能力将显著提高,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征三:核心技术竞争力逐步形成,从聚焦大数据应用转变为发力大数据开源项目和技术间交叉融合。
目前,我国大数据技术在应用层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在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可视化等方面拥有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但在大数据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关键软件层面较发达国家仍存在明显差距。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要求大数据技术领域逐渐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长板,增强大数据产业质量和安全。自从2005年开源大数据项目Hadoop诞生开始,大数据技术持续演变迭代,出现了Storm、Spark等广受应用的开源项目,并一直主导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创新模式,打造和掌握有影响力的、关键源代码的开源社区成为我国大数据产业构建基础能力的关键,大数据相关企业大范围自主打造或参与融入开源项目。另外,大数据不再作为纯粹独立的技术,其与机器学习、区块链、人工智能、边缘计算、量子计算等技术交叉融合态势日趋增强,通过紧密相关的信息技术发展体现其价值。
特征四:大数据将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大数据融合应用重点从虚拟经济转变为实体经济。
融合应用是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重点,“十四五”期间,我国产业持续优化升级,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步伐不断加快、融合深度不断加强,各细分产业应用场景的拓展和深入挖掘仍是关注焦点,将推动各产业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应用数据变革现有业务模式,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制造业领域,大数据将进一步引领制造业向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和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方向演进;在健康医疗领域,大数据在个人健康管理、养生养老、医药研发、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行业监督等方面全面应用;在交通领域,依赖实时全面的交通数据助推无人驾驶、智能驾驶逐渐大范围落地;在农业领域,农产品生产监控、供需匹配、安全溯源、流通等方面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大数据;在能源领域,大数据是能源系统智慧化升级的支撑,助力优化和协调能源效能、智能预警和运维设备、新能源预测等。
特征五:数字底座将进一步得到夯实,互联网企业逐渐从租赁数据中心转变为自研自建数据中心。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高清视频、VR/AR等新经济创新加快,产生的数据量海量聚集以及数据的处理需求爆发式增长,2020年我国数据规模达到约64ZB,2025年数据规模将达到约1000ZB,这对数据的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亟需加大建立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和存储新型基础设施,除电信运营商、传统数据中心厂商、金融机构之外,新技术、新模式、新经济等领域的企业明显加大对大型大数据中心特别是云化数据中心的投资和建设力度。在新基建政策以及数字经济和数字业务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以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快手、今日头条等数字经济领域代表厂商开始从传统租赁数据中心转向大规模自建和自研更加高效、安全、智能、绿色的数据中心转变。
特征六:政府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政府大数据应用从民生服务为重转变为民生服务与社会治理并重。
城市大脑是支撑政府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如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城市大脑充分凸显了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带来的治理成效,也让公共管理部门认识到大数据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基础性工具。“十四五”期间,基于政府大数据的城市大脑将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完善民生服务水平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特征七:示范区建设将加速推进,从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引领发展转变为重点区域创新和特色发展。
当前,我国各区域大数据发展水平和能力明显存在差距,贵州、京津冀、珠三角、上海、河南、重庆、沈阳等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吸引政策支持和集聚产业要素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引领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并逐渐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方案和经验。随着大数据示范区建设不断推进,河北(雄安新区)、浙江、福建、广东、重庆、四川等地获批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未来这些地方将引领大数据创新发展和特色发展。